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含哪些内容?

住宅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它的质量是我们十分关注的,决定着我们生活的质量。所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很重要的,它基于分户的前提,在一些屋面、窗户等具体的地方仔细检查,确保房屋的质量安全之后,形成验收书。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包括哪些部分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事宜。

一、分户验收

即“一户一验”,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二、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

3、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区域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三、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初装修住宅验收过程中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精装修住宅验收过程中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分户验收结束后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主要部分包括

1、工程名称、房(户)号、建设单位、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结论及记录

3、分户验收结论:经检查,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

4、各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物业公司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验收内容

1、户内部分

(1)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

(2)门窗:外窗台高度;外窗渗漏;安全玻璃认证标识双层玻璃

(3)栏杆: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护栏玻璃

(4)防水:屋面渗漏 ;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 ;外墙渗漏

2、公共部分

(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构件尺寸

(2)外墙保温:设计做法;保护层厚度;细部处理

(3)水暖安装:管道渗漏;管道堵塞;管道坡度;安装固定;地漏水封;热表和温控阀

(4)电气安装:插座相序、接地;照明配电箱(盘);照明试验;等电位

(5)其它:烟道设置及配件;墙面空调孔

该项检查主要分为户内和公共部分,对一些门窗等进一步确认安全,需要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等的核查盖章。在验收前也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验收后也要及时登记相关表格,形成有效的记录。


·未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么维权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往往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就有可能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涉及到补偿,你知道应该补偿多少吗?关于公司终止合同的赔偿问题,请看下文我们的介绍。 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终止后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


·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关系是一种在生活中十分常见的社会关系,它是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有的人为了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有着更高的追求,就和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关系脱离原公司需要签署证明,那么,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劳动关系 1、定义...


·代通知金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否包含?
      代通知金工资范围年终奖是否包含? 代通知金的赔偿数额是平时的工资而不会将年终奖包括在范围内。 “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


·个体工商执照年检在网上怎么进行?
      个体工商执照年检在网上怎么进行?对个体工商户每年进行执照年检是国家的规定,检验个体工每年的年检有助于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以防他们没有经营能力还继续经营和超出自己本该经营的范围去经营其它的。商户是否还有继续经营该店的能力和经营是否合法。那个体工商执照年检如何在网上进行,下面让我...


·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
      现实中,由于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因此导致自己找错了地方,甚至还有人因此耽误了申请时间,导致最终申请不被受理的。由此可见,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相关的规定才行。那到底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进行?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呢?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那么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仲裁裁决结果对自己不利,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劳动争议仲裁申...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