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隧道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隧道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说起隧道工程,起作用范围非常广。如公路,海底,铁路都有涉及到隧道工程。隧道工程涉及到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因此隧道工程质量的好坏对施工单位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如何保证隧道工程施工的质量,因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隧道工程质量措施。


要实现对公路隧道工程质量的控制管理,就需要对施工特点、施工质量控制问题以及质量控制关键点进行分析,通过进行全方面的控制,提高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优化质量管理。

一、隧道工程质量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深化质量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广泛开展QC 小组活动,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2、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定点、定量采购,严格检验和验收程序,消除原材料因素对工序质量的影响。

3、计量仪器和设备定期标定、检查,确保精度,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设备和快速准确的测试技术,消除和预防检验、测量和试验因素造成的质量缺陷。

4、在隧道工程施工中,要根据施工设计及工程地质情况,选择安全、稳妥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铁道部现行的隧道设计、施工、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1)、严格按光面爆破设计布眼、装药,测定掘进断面,检查爆破效果、修正爆破设计,努力提高光面爆破质量,有效控制开挖断面。

(2)、努力提高锚喷支护的质量,按规定检查锚杆的抗拔力和锚喷层厚度,做到断面尺寸符合设计,支护结构稳定可靠。

(3)、对于隧道超挖部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用同级混凝土,进行回填密实。

二、 隧道安全保证措施

参加隧道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范,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并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各种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专职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工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办法处理。

1、 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2)、坚持以地质为先导的原则,时刻掌握掌子面的地质情况,异常地质要用特殊的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措施。

(2)、坚持先护顶后开挖的原则组织施工:采用超前小导管预注浆加固措施。通过试验确定注浆的压力、固结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注浆能够相互胶接,提高围岩的自稳能力。

(3)、加强对开挖面的量测:开挖初期支护后,量测拱顶下沉及拱脚、墙腰的收敛,隧道隆起量测,格栅钢架的内力量测,对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立刻作加强措施,如采用迈式中空锚杆注浆加固、挂双层钢筋网、复喷混凝土等措施,增加初期支护刚度,防护围岩局部突破引起塌方。

2、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3)、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3 、机械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B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 三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4 、火工品管理和爆破安全管理 爆破工程施工及其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运输、贮存发放等必须符合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成立专门的爆破领导组织结构,成立爆破专业施工队,专职负责爆破施工。

(2)、选用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该系统能根据需要选择分段起爆数和微差间隔时间,使爆破震动降低到最低限度。

(3)、采用微震爆破技术,多循环、短进尺、弱装药、孔内分段微差延时起爆、减少最大分段药量。

(4)、用木质炮棍装药,特别注意装药量、起爆顺序、雷管段数“对号入座”。装药完毕联接网络,经专人检查合格,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区后,专人指挥起爆,并设专人进行数炮。

(5)、危石处理:由撬顶工在碴堆上用长撬棍清找顶部及两帮危石,防止落石伤人。


隧道工程是一项技术高,难度大的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都是在半封闭的环境下进行的。如果施工质量与安全措施做的不够好,很有可能造成塌方,事故一旦发生作业人员很难躲避掉。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不能全由施工单位来评判,是必须由专业的质量鉴定人员来进行鉴定,合格之后才可以的。而我国的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也已经被分为了几个种类,那么,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具体有哪些呢?想要知道的话,就赶紧随我们一起阅读以下整理的有关资料吧! 一、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同工同酬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同工同酬的规定一、工资制度暂行规定中对工人工资同工同酬概念规定 人保部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


·一、过了退休年龄农民工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一、过了退休年龄农民工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退休职工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


·年薪高管加班工资可以不支付吗
      年薪高管加班工资可以不支付吗?年薪高管加班工资也是需要依法支付的,职工是否享有加班费,与工资分配形式无关,按工时制度确定,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外,其余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职工,均依法享有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包括什么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包括什么内容? ①项目概述; ②项目的目标分析和论证; ③项目管理的组织; ④项目采购和合同结构分析; ⑤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 ⑥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略; ⑦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⑧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分析; ⑨设计、施工...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由于市场经济不景气,许多工厂纷纷面临破产倒闭。工厂老板丢下员工跑路了,员工讨要说法无门路,不仅没了工作,连该拿的薪水也没拿到手。那么,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下文是关于如何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搜集证据 搜集劳动关系存...


·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职工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创造了经济效益,而作为单位也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但现在却经常出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


·辞职必须签工资已结清吗
      不能,一定要工资实际结清之后再签。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


·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一、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怎样的 其实,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 大多数地区,目前还是采用与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当地民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工程质量控制从建筑工程的开始到竣工到后期使用,跨越全阶段、长流程,要抓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必须从施工程序、每个环节着手,从施工工人、工程师、监理等每个层次切入,全面深入地抓好质量管控工作,那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1、对施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