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永远都是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变的话题。任何工程都要确保质量,模板工程也不例外,并且要符合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符合要求的工程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模板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积极的进行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质量检验要求,接下来本文就给您说说具体的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一、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依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严密性,使混凝土达到清水效果。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模板质量允许偏差项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轴线位移3尺量2底模上表面标高±3水准仪或拉线尺量3截面模内尺寸基础±5尺量柱、墙、梁±34层高垂直度层高不大于5m3经纬仪或吊线尺量大于5m55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尺量6表面平整度2靠尺、塞尺7阴阳角方正2方尺、塞尺顺直2线尺8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9预埋管、螺栓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螺栓外露长度 5–010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移5拉线、尺量内孔洞尺寸 5 -011门窗洞口中心线位移3拉线、尺量宽、高±5对角线612插筋中心线位移3尺量外露长度 10-0.
二、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三、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模板支撑必须稳固,确保几何形状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拼缝须严密,保证砼浇筑振 捣时不出现漏浆现象。2、施工过程中,随时复核轴线位置、几何尺寸及标高等,施工完后必须再次全面复核。3、模板施工时必须注意预埋件及预留洞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有防止位移变形 的可靠措施。4、安装模板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坏已安装的模板,以防模板变形。5、拆模时不得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拆下的模板均应进行清理修整,并涂刷脱模剂。6、 任何一个部位的模板和支撑拆除必须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 严禁私自 拆除模板及支撑。质量不容马虎,必须按照检验要求进行,确保质量过关。质量问题没有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不注意,都有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也要确保质量符合检验要求。质量控制的方面很多,需要从过程入手,把握各方面的细节,确保最终通过质量验收。



·该怎么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有不少劳动者认为只要自己在工作之外进行了加班的,那公司就是要支付加班费。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不是这样规定的,有这样想法的人基本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实践中,只有公司安排职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费。那这种情况有该怎么计算职工的加班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要准确计算加班...


·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创造社会价值,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当我们入职后需要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认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着重大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将针对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为您详细介绍。 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8级工伤赔偿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方工程承包合伙协议范本是什么?
      三方工程承包合伙协议范本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在进行经济活动的时候,不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合作。当然还包括第三方的合参与。这一现象很明显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很多时候都是三方合作进行工程建设。不过,国家为了规范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要求三方签订好相应的合作...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工伤申报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赔偿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


·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如果房屋使用已经超过保修期,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人们会找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这些装修装饰工程可以称为修缮工程。而我国建筑工程条例明文规定了各类工程的质保期,当然也包括修缮工程。那么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修缮工程质保期是...


·签署劳动合同毁约怎么处理?
      签署劳动合同毁约怎么处理?签署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如果是劳动者在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的情况之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不属于违约的现象,不需要赔偿任何的费用。如果是在培训期间发生离职,那么需要赔偿培训费用。签署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如下所述。...


·婚假扣工资吗?
      婚假扣工资吗 婚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用任何理由克扣工资,这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对于符合晚婚规则的新婚双方 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个星期。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


·企业可以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么?
      如果企业批准了员工提出的离职申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会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对方。那么企业中途反悔的话,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以么?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 一、对方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企业还可以撤销么? 依法解除劳动...


·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针对劳动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签订合同,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等等。但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对工作岗位进行明确的说明,这样的合同事实上是无效的,这就给双方的劳动关系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那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主要包括: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