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那些能彼此陪伴,走完一辈子的夫妻,是多么的让人羡慕。然而,总会有一些原因,导致婚姻出现问题,不得不离婚。在离婚时,不一定能达成共识,就是说有可能出现一方愿意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这种情况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事实婚姻,则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进行离婚。
二、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要经历哪些阶段
单方起诉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首先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之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三、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在该条第3款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四、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三)诉讼中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离婚,是许多家庭,都不想经历的。在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时,需要到法院起诉。那么,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单方起诉离婚,法院也是会受理的,不过,会先进行调解,实在不行,才会根据法律来处理。不过如果是男方起诉,法院就需要参考女性是否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了。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诉讼,都会听取双方意见,进行调解。不少夫妻在进行调节之后,就和好如初。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离婚诉讼程序将继续执行,法庭继续审理。离婚案件开庭审理之前进行调解已经是我国的一大特点了。一般来说,对于民事普通案件,在3个月之内就会审结完毕...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故而需要在按照要求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


·没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要通过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拿到结婚证。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男女却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如果双方闹矛盾分手的话,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这个大问题。那么,没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没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中...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小孩跟随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必然会涉及到对孩子支付抚养费,但是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时间的,并不是一直支付,如果孩子达到一定的年龄,就可以不用再支付抚养费了,因此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就成为了您非常关心的焦点。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按...


·离婚后能再主张财产分配吗?
      离婚后能再主张财产分配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2、协议离婚存在欺诈、胁迫的若一方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进...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中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很多,离婚时也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么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下面我们来介绍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 1、离婚分...


·离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军人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处理的,而此时一般性财产都需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军人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


·当前似乎结婚和离婚都已经不是什么?
      当前似乎结婚和离婚都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有的人甚至是多次结婚和离婚。而这结婚和离婚有的是因为感情不和,有的这是利益问题。不管是因为什么,最后都会牵扯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利益,结婚以前和结婚以后,两个人的利益不一样,多以到了闹不和的时候,两个人的利益问题成了最突出也是最直接的问题...


·补发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吗?
      补发结婚证可以一个人去吗?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