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怎样区别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则是通过理财等形式进行诈骗,两者都是会给受害者带来经济上的重大损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在实际判断中的界限相对模糊,需要仔细的进行分析。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2、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2、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3、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4、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二、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为: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主要表现:吸收存款人径直在当场交付存款人或储户的存单上开出高于央行法定利率的利率数来。2、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吸收存款人虽未在开付出去的存单上直接提高存款利率,但却通过存款之际先行扣付、或允诺事后一次性地给付或许以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的方式来招揽存款,以使存款方在事实上获得相当于提高存款利率的“实惠”后,欣然“乐于存款”于该吸收人所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三、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企业计划并许以优厚的红利为诱饵以诈骗投资者或是合法成立的公司、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批准,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谎言、重金利诱等手段进行集资诈骗。他们利用空壳公司的名义,一般谎称要做大买卖,利润回报率高,现在继续资金的扩大规模。然后找相应的人员充当他们的合作人,让周围的人上当,诈骗这些参与人的资金。利用民间“合会”的方式进行集资诈骗。合会本来是一种民间信用的互助方式,一般有发起人(会头)邀请若干人(会脚)参加,约定每个月或是每个季聚会,每次交一定的汇款,轮流让一个人使用。“这种集资形式一旦与“诈骗手段”相结合,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进行集资诈骗的极好方法,即会头在标取会款后携款潜逃或不交付得标会员而非法侵占。利用多层次传销等复杂的营销形式进行集资诈骗。传销是直销的一种,其中的多层次传销是指产品既不经过批发环节,也不需要店铺经营而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的一种营销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面降低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要是变质成为被让人利用起来进行非法集资的话,就会脱离合法性,构成非法集资罪。在判断是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属于集资诈骗罪的时候,主要要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行为人采取的手段、以及行为人对受害者的借款态度等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离婚协议中中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下列问题: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债权人讨债算私闯民宅吗?
      债权人讨债算私闯民宅吗?看讨债的方式,单纯上门当面沟通协商,不算。如果情节恶劣,债权人是不可以私闯债务人住宅追讨债务的,如果私闯民宅,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人概念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


·企业与企业之间能不能借款
      企业与企业之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


·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一、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该类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


·银行贷款使用规定目的是什么
      银行贷款使用规定目的是什么银行贷款使用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二、贷款的债权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不...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随着现代生活的不断发展,各种支付手段慢慢进入我们的生活。其中信用卡被很多年轻人所喜爱,但是信用卡中的钱也不是可以随意透支的,使用信用卡骗取大量钱财也是构成犯罪的,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我国公司债券属于什么证券
      我国公司债券属于什么证券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


·离婚分居期间债务该如何分
      离婚分居期间债务该如何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打破了社会上原有的一些平衡,使得很多经济链受到了影响,而在很多人看来,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着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的扩散,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进行打击。那么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 关于追缴非法集资脏款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