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下面是的我们带来的介绍。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动者根据38条辞职有补偿金,

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卡等,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保险。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可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和员工签订合同,否则,员工可以主动提出,提出未果员工则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用工超过一月未满一年时向用人单位申请双倍工资、以上是关于问题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是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利,他能凭借自己拥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一些权利,要想享受赋予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必不可少,这是前提。接下来我们就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向您介绍一下股东所连带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股东权的...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成立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成立 我国各家企业在成立分公司的时候,首先对于各位企业家来说,将会浪费自己许多的时间,另外,成立分公司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让企业进行经营和扩大规模生产,因此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要对各种法条都有所了解,避免分公司在成立以后,面临各种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要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肇事车辆...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是怎样的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是怎样的 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要求是怎样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基金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


·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收益的这种问题很明显在公司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没有办法预知的,这也就只能看各位股东自己的投资眼光了。但是公司的各位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和负债问题是有权利过问的,股东的实际收益是要在年底财务部作出所有的核算以后才能够计算出来的。身为公司的股东都有必要知道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您有时候会跟别人合伙办一个企业,这就涉及共同出资的问题,这时候,您是否知道有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这样一份规范各方行文的文件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讲解的很详细,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股东闹翻了怎么撤资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撤回出资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收购股权,如果股东要撤回出资,可以将股权转让他人。...


·有限公司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有限公司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企业合并等于企业并购吗
      不等于,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需要承担怎样的职责?
      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需要承担怎样的职责? 公司在成立之后,会与多方社会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为了保护各主体的权益,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各公司在设立之后,会建立一个法律部门,你是否知道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的法律部门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