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给予被害人的抚养人一定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应当如何计算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以最小的被扶养年限为基准,将相同的被扶养年限分成段,整数与小数被扶养年限单独分段,且小数被扶养年限分在1年中;

2、计算每段中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额;

3、计算每段中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

4、将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与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进行比较,确定每段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

(1)若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则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若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则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

5、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年限;

6、多个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之和。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伤残的鉴定办理程序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在我国,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的抚养费主要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把最小的抚养年限最为基准,计算出每一段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当然主要的依据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十八岁、六十岁以及七十五周岁作为相应的分界点其计算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钱?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要看实际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


·我国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法制化程度也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以及纠纷问题,其中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


·夫妻离婚是否要退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夫妻离婚是否要退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形,房产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重点,房产涉及到双方的巨大利益。那么,诉讼中的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


·在行政诉讼中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在行政诉讼中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在行政诉讼中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可以,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论刑事案件还是其他行政诉讼案件,只要出现差错,并且为受害者带来了各方面的损失,就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金的,但是要经过多方面的调查,满足很多要求才可以...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合法吗? 1、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遭降薪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也就是说在18周岁以后可以不用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但现实之中,有的人却在成年之后依旧伸手向父母要钱,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已满18周岁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成年之后子女有权利要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也可能会出现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就出生的情况。那么,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可以吗?会影响孩子的登记学籍医保之类的正常生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关于诉讼主体,我国规定的主要是两类,分别是自然人和单位。对于《刑法》中规定的某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有些则只能由单位构成。那么您知道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信内容。 一、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不仅要对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同时也要决定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旧需要他们的抚养,成年后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呢?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给付的方式 父母...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