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费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也会有嫌弃子女的父母,不想负责任,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怎样为孩子争取更大的权益呢,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也要实际根据法律的规定才能判断,那么我们就根据下文来了解一下关于起诉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通过上文的介绍后,我们可以知道在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费为孩子争取获得更大权益,但我们也需要注意,根据对方实际情况,也并不能强求对方给出抚养费的要求,在这某些情况中法律也是规定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
      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拥有夫妻生活,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若夫妻双方没有夫妻生活达两年及以上,并且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中的一人可依法提出离婚诉讼...


·新婚姻法非法婚姻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非法婚姻的有关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现实中,即使夫妻离婚一方实际获得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虽然不能实际抚养子女长大,但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该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


·新婚姻法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双方是非常仔细的。有一些夫妻甚至会只仔细对家中的家电家居进行分割,尽管这样做有一点不近于人情,但是理论上来说也是受法院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新婚姻法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2021年1月...


·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判给父亲或是母亲都有可能的,需要看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二、对两...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法院对财产分配不公的,可以在十五日内上诉。但只适用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形。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十天。   二、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


·甘肃西和县打个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甘肃西和县打个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当事人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三千到五千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拍卖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一、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可以在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只能对一方私有财产过户处理,特别是婚内房产过户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一、婚姻无效纠纷中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一、离婚分割财产财产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分割财产财产价值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资产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材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