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社会抚养费交给谁以及具体含义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虽然国家目前已经放开了对于二胎的管制,但是仍然有不少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三胎、四胎的情况。这主要是一些地区的经济落后以及传统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比如多生孩子好或重男轻女的观念。对于这类情况,国家仍然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那么,农村社会抚养费交给谁以及具体含义是什么呢?下面就请跟随律师我们在文中一同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二、农村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一般去当地计生办交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各地区不一样。差异很大的。征收标准,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社会抚养费交给谁以及具体含义是什么,上文中已经作了详细的解答。农村社会抚养费其实也就是我们以前常说的超生罚款,是一种行政性的收费。由于地区差异,在征收标准上区别比较大。但是,目前我国一直致力于统一相关标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
      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事故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


·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
      出门在外工作最关心的保障是什么,莫过于“五险一金了,“五险一金”新规的颁布,会产生一些新得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很多朋友还是存在疑惑的,为了更好的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盘点“五险一金”新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


·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
      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加以证明,这样自己的主张才会得到支持。不过,很多当事人其实都不清楚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现在交通便利
      现在交通便利,出行也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是相应的肯定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交通事故在生活中频繁的出现,使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不过人们都会缴纳保险来以防万一,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限是多久?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才可以,具体多少由法官酌情衡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请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无论...


·酒驾出交通事故私了要多少钱合适?
      酒驾出交通事故私了要多少钱合适? 多少钱自行协商即可,一般以实际造成损失为限。当然,发生交通事故,最好报警处理,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各方应承担责任比例。 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多少?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肯定就会涉及到保险赔偿,但是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应该承担多少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多少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范围外的费用肇事者承担 (一)影响民事责任承担的数额。 《交通...


·强迫交易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


·一、交通事故伤者住院了我要怎么控制赔偿金的数额?
      一、交通事故伤者住院了我要怎么控制赔偿金的数额?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了肇事方式无法控制赔偿金额,双方只能是结合实际情况,遵守以下规定,协商出一个确切的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