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资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作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什么情况下会涨工资,哪些情况又会扣工资,这些都在员工工资制度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了解。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详细介绍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四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

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 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员工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给您作为参考的标准,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内容做一些适当性的调整。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湖北省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湖北省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也随机出台了了,这湖北省的劳动合同法细则是怎么规定的呢?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细微不同之处呢,湖北省的劳动者容易混肴之处在哪呢,大多数人依旧会感到迷惑,甚至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 ...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在正常情况下,...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工伤伤残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工伤险,为了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的一定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工伤的伤害等级进行鉴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期限是多久?这个一般来说一年内都是可以的,尤其是职业病相关的。职业病也是工伤中比较常见的,今天我们带您进行了解一下...


·一、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胜算?
      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胜算有哪些依据 一、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胜算有哪些依据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一、天津工伤认定程序主要是什么?
      一、天津工伤认定程序主要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解除工会委员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解除工会委员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书写?需要在解除协议书中写明当事人的信息以及解除的原因等内容。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_______( 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


·安排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
      加班四小时工资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要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一些拖欠拖欠的就直接不发工资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但在要求赔偿之前,我们应该知道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时要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拖欠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