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时,我们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10)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变更抚养费的相关流程,供你做一个了解,但是诉讼是非常麻烦的,它还涉及到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问题。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


·一、个人怎么证明不是重婚罪?
      一、个人怎么证明不是重婚罪? 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前婚不属于合法婚姻。即,前婚没有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 后婚不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


·经济诈骗批捕后家属该怎么办
      一、经济诈骗批捕后家属该怎么办? 家属应该抓紧时间为犯罪嫌疑人找律师,因为批捕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这期间家属是不能探望犯罪嫌疑人,批捕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调查期间。在此期间,只有律师才能面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么这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


·子女抚养若干意见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若干意见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婚姻家庭中,有不少离婚夫妻都是在子女抚养上面产生的纠纷,由此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法官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会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外,同时还会参考子女抚养若干意见,也就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
      一、离婚诉状诉讼请求婚前财产分割可以么?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


·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
      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一,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