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辞职应该注意的问题
1、首先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但你仍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2、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主张工作满一个月后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至第12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3、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4、 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提出赔偿的依据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意解除的,必须按照流程提出离职申请。若你不是在试用期,那么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书,若在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即可。在离职后,若满足可以得到赔偿的条件,劳动者依旧可以得到赔偿款。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 在以往的实践中,用人单位用工往往喜欢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是,先前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但是...


·劳动合同法法条规定辞职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法条规定辞职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法条规定辞职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正规有效合同。不签订合同或拖欠工资,均属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口头订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只有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所得报酬才能够有保证。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以下是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部分...


·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告知劳动者,其所在的岗位要经常出差,而在现实中,单位也有可能是在双休日的时候安排员工出差。因为双休日本身属于职工休息的时间,因此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出差...


·施工过程中电钻多长时间算扰民
      施工过程中电钻多长时间算扰民 一、施工过程中电钻多长时间算扰民? 扰民不是根据电钻使用的时限决定的,是根据使用的时间点决定的,如果电钻是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使用就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
      女性在职场上总是处于弱势,因为女性除了工作还要承担着家庭生育的责任。所以我国法律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孕妇的劳动者更是受到了法律的特殊关注。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仍生效的情况下,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呢? 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