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有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卖过程中,一方实际交付货物,而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约定好的金额付款,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也是如此。但由于商品房的价格偏高,购房者不一定会一次性全款付清,因此在付款方式上面才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买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有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房屋的付款方式有什么

1、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对期房而言,一次性付款意味着承担更多的风险。目前由于上海房地产市场较热,因此也有的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一次性支付100%的房款,我们认为购房者还是应该留有一些余款在手中,这样在交房时不致于过于被动,实践中的交付过或大或小地存在一些问题,留有尾款在手,对于争取开发商积极温和的态度,是有一定作用的。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因为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热度较高,因此,一次性付款开发商基本不再对房价打拆。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方式虽然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但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此外,根据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购房人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条规定。因为只有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才能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为最优先受偿的主体。如果纠纷产生时,按分期付款的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享受最优先的受偿权。
3、银行按揭贷款
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房产商,以后购房者按协议逐月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的一种付款方式。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是让购房者真正享受到银行融资的优势,但办理手续较为严格。目前我国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第一会计年度开始根据当时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本年度的利率水平。目前,银行按揭贷款是上海市民购买商品房最主要的方式。按揭贷款根据市场上现行的贷款性质不同,又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储蓄贷款、楼盘合作方式等。
二、怎么避免购房付款纠纷

第一步:正确估量个人资产
买房要根据需要和支付能力综合考虑,先买支付得起的房,再买喜欢的房,其要诀是审慎地计算个人净资产。净资产值是个人支付能力的底牌,必须认真算出来,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还包括三个月支出的总和,以便应急。
第二步:考虑还贷能力
自商业银行推出购房贷款业务以来,住房按揭就是楼市的“主力军”,不少有现金购房的市民也选择这种住房抵押按揭贷款业务。贷款购房时,首先要注意的是购房贷款利息的问题,根据现行的银行房贷利率,年限较长贷款利息竟比贷款额(所谓的还款本金)还要高。市民购房后每月向银行支付的月供,已经成为不少贷款购房家庭的主要的经济负担。因此,购房时所办理的按揭贷款业务,一定要根据自己后期的经济收入情况来定。
第三步:了解各项税费
购房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来购房。但准备100万元的现金,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买到100万元的房子,因为还要减去必要的办证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即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与银行按揭贷款。现在各城市的房价都普遍偏高,而能够一次性付清全款的人不多了,同时分期付款的话开发商肯定不能接受,因此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屋。



·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性质合同的判断,对于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出资,首先我们要判断父母的出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住房可以租房,可以买房。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有需要签署相关的合同,下面我为您提供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如果您要进行买卖房产,都可以参考以下范文,范文中有详细规定了双方行使的权利与义务。 以下是房屋买卖协议书范...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 如果是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


·离婚多久后可以买房子
      离婚多久后可以买房子 夫妻离婚和贷款买房没有必然联系,二者之间无不良影响,仅需满足贷款条件即可贷款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


·二手房过户需要资料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是一定要进行过户的,尤其是购买二手房,过户显得尤其重要。但是你知道,如果二手房要准备过户,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


·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在买房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而购房合同签字生效之后,当事人就不能随意解约,否则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解约的。那到底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是不动产在进行买卖之前,不动产之上就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要怎么办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最害怕出现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不守信用了吧,此时可能出现逾期交房、一房二卖等等情况,而这些都是可能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而在这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产开发商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


·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其中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当然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对于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