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责任怎么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应该是先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然后对伤者和财产进行抢救,尽可能的减少因为车祸造成的损失。当然,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出现二次事故伤害。那要是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话,此时的责任该怎么进行认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责任怎么认定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于主观故意的“二次撞击”现象,单从现场痕迹的方面一般很难认定,除非有现场录像、现场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线索。对于刹车痕迹与行为人是否进行冲撞准备的证据上,一般可以辩护为出于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的主观过失,所以这类证据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明犯罪的直接证据。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现象的成因中,“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属于逻辑学上的矛盾关系,即二者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也就是说,当交通事故中出现二次撞击现象的时候,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主观故意,则说明对方起码是主观过失。同时,交通事故中二次撞击是由交通违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符合交通肇事罪条件的,即使有过失行为引起二次撞击,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行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而过失行为又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则应当根据过失比例承担民事的侵权责任。如果过失行为造成对方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是可以追究过失方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在确认存在“二次撞击”后,无法证实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根据逻辑学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的行为属于主观过失,应当对第二次撞击的损害结果承担过失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不幸出现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话,很多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之后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等到交警和医护人员的到来。这种情况下无法证实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根据逻辑学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的行为属于主观过失,应当对第二次撞击的损害结果承担过失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会确定一定的责任人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会确定一定的责任人,对于无责方交通费误工费的索取,一般情况下难度都会较小,因为有着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当事人遵从有关的程序就可以进行误工费的索赔,费用会按照时间以及受害人的工资状况进行补助。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


·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有诉讼一种方式,此时若当事人都愿意的话,那么可以申请由交警居中对事故做出调解处理。但进行调解也是有时限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还有,如果是小型交通事故,本人不去事故科解决,时间长了,事故科也会不闻不问,但是,现在的机动车都是要年检的,年...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交通事故赔偿完后协议是需要签订。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


·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一、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不重,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一、交通事故致伤后死亡后怎么判罚?
      一、交通事故致伤后死亡后怎么判罚?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情...


·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一次性扣12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


·延期交房诉讼时效是多久
      购买期房最害怕出现的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最后很有可能直接导致无法交房,开发商卷钱跑路。而此时对于购房者来讲,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相关规定? 企业为了自身的运营需要和融资需求会发行一些企业债券,老百姓购买这些债券,到期限后,公司会还本付息,所以赚钱与否公司的运营息息相关,相对的,债券的风险也就较大,所以国家对于要发行债券的公司是要进行评定的。各地的证券所规定各有不同,今天给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