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企业组织机构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企业组织机构是什么?

一个企业的内部高效运转、取得良好绩效的先决条件都在于组织机构,而组织机构在一个企业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必要的一部分。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组织机构的含义已经意义和相关的一些知识,希望您在阅读这篇文章时能了解清楚组织机构的一切知识。

一、什么是组织机构?

组织结构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组织结构,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在组织理论指导下,经过组织设计形成的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层次之间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组织内部的构成方式。

2、广义的组织结构,除了包含狭义的组织结构内容外,还包括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类型,如专业化协作、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等。

总的而言:

组织结构(组织架构)是一个组织是否实现内部高效运转、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绩效的先决条件。组织结构通常表现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职权、职责、工作内容、目标、工作关系等要素的组合形式,是组织在“软层面”的基本形态,其本质是实现某一组织的各种目标的一种手段。

二、组织机构形式有哪些?

1、直线制

结构简单、权力集中、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决策迅速,但是没有职能部门,领导没有助手,需要领导是全能型人才,无法实现管理专业化,不利于管理水平提高。

2、职能制

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领导层指挥各职能部门而不指挥执行部门,而各职能部门对下级执行部门进行业务管理。这种方式强调管理专业化,提高工作质量,减轻领导负担。但是该种方式没有处理好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的关系,容易形成多头管理,造成职责不清。

3、直线职能制

吸收了直线制与职能制的优点,同样在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作为同层次领导的参谋,不直接指挥下级,只在业务范围内做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指令只能领导的批准后下达。各管理层次之间按直线制的原理构成上下级关系。该结构保持了统一指挥的特点,又满足了职能的专业化分工。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容易造成矛盾。

4、矩阵制

按职能划分的部门与按项目(产品)设立的管理机构,按矩阵的方式结合起来的管理机构,这种组织按项目为对象设置,项目的管理人员从职能部门抽调,项目完成管理人员又回归职能部门。该结构形式灵活性强,实现集权与分权的最优结合,但是人员调动频繁,组织结构经常变动,稳定性差,矩阵中的成员受到项目经理与职能部门经理的双重领导,容易产生矛盾,扯皮现象。

三、组织机构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组织机构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1、单位、部门和岗位的设置。

企业组织单位、部门和岗位的设置,不是把一个企业组织分成几个部分,而是企业作为一个服务于特定目标的组织,必须由几个相应的部分构成,就像人要走路就需要脚一样。它不是由整体到部分进行分割,而是整体为了达到特定目标,必须有不同的部分。这种关系不能倒置。

各个单位、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力的界定。

这是对各个部分的目标功能作用的界定。如果一定的构成部分,没有不可或缺的目标功能作用,就像人的尾巴一样会萎缩消失。这种界定就是一种分工,但却是一种有机体内部的分工。嘴巴可以吃饭,也可以用于呼吸。

2、单位、部门和岗位角色相互之间关系的界定。

这就是界定各个部分在发挥作用时,彼此如何协调、配合、补充、替代的关系。

这三个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解决第一个问题的同时,实际上就已经解决了后面两个问题。但作为一大项工作,三者存在一种彼此承接的关系。我们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规范分析,其重点是第一个问题,后面两个问题是对第一个问题的进一步展开。

3、企业组织架构设计规范的要求。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组织架构设计规范分析工具,就会陷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境地。我们讲企业组织架构设计规范化,也就是要达到企业内部系统功能完备、子系统功能担负分配合理、系统功能部门及岗位权责匹配、管理跨度合理四个标准。

由此可见,组织机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内部运作是非常重要的存在。组织机构的形式也有四种,各有各的特点。总的而言,组织机构是一个在依法设立的机关、事业、企业、社团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对于企业是不可获取的一个存在。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是什么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是什么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能取回吗?
      公司注册资本能取回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前是需要进行实缴登记的,现在只需要认缴资本就可以了,对于一些想要创业的人是比较好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能取回吗很多人有疑问,其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是可以取回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知识。 一、公司注册...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必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债务被法院冻结资产,应该是涉及诉讼,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想解...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未提前辞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有些员工基于个人考虑,或是因为公司的问题,比如公司条件苛刻,未提前辞职走人,结果造成公司损失。因此,有些公司为惩罚该员工,不给离职证明,导致员工不能跟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一、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从法律上来说,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以后,不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了,如果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因为三证合一相当于已经办过了)因此,如果不需要使用发票的...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入股需要手续有哪些 当公司运作资金出现问题、公司需要增资或合股人之间出现了问题时,公司发起人会想办法让新股东以不同投资方式加入,以此来解决当前的难题。公司法中对公司章程有明显规定,如果新股东加入需通过股东大会商议和决定,入股应当走正规的法律程序。那么新股东如何入股?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


·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就会享有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不具有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者管理者能力不足,导致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此时债权人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来说,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关劳动合同履行和...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虽说他是隐名股东,但他名下给钱如确已完成,他就是法律意义上公司股东,能够对抗第三人。事实上给钱人与挂名股东权利义务按他们之间的商定解决。隐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他的权利遭到挂名股东侵犯的只能通过要求赔偿损失救济。我国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