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公共利益建设,是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雨季到来的洪涝灾害问题,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并且针对质量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伤害损失,进行法律规定。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国家制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为了能够明确事故发生后责任归属,避免出现事故发生之后,没有事故发生主要承担人的现象。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有效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时的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的亲身权利不受损失。因此,我国的施工团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竣工后经过检验认定质量合格的工程并不代表在使用过程中就不会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所以我国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专门设立了保修制度,要求工程在投入使用的一定年限内仍然要对工程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一、工程质量保修...


·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是一种常见的用地的方式一直,除此之外还有住宅用地等等,但是不同的用途的使用年限也不同。那么,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呢?工业用地厂房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续签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关于工业用地的方面的知识。 一、工业用地最高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有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


·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吗?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当劳动者正式开始一份工作的时候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现代社会年轻人对于工作不像上一代人那样追求稳定,年轻人可能更想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不确定性会比较大,可能会出现更换工作的情况。那么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吗? 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要销毁...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


·职工主动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职工主动离职社保怎么处理?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结算个人账户。缴纳的社保当中养老、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障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在离职的时候,需要到公司的人事部门签订劳务终止合同,然后去相关的机构领取之前社保凭证,它能够证明之前公司给参加过社保。未找到新工作,又不想继续缴...


·劳动合同法2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2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2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


·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贴?
      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贴? 一、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贴? 公司辞退员工有经济补偿金补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多久?
      公民能够安心住到已经建成的房屋当中是因为其建筑的质量得到了国家认可保障,内部结构一般都不会出现很大的质量问题,但是由于外墙一般不会影响到整体建筑而总是被人忽视其质量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多久?一、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多久?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一、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的不是必须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