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会逐渐发展壮大,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进行生产扩张,而扩张需要土地。这就形成了企业征用土地,在符合法律规定下,企业可以与征用地居民或村民进行协商。虽然我国在企业征收土地的标准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但基本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来确定,那么,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一、企业征地的补偿价位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即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二、企业征地的补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企业征地拆迁的标准基本上还是要依据政府拆迁标准来制定,基本上不能低于政府标准的多少比例。企业在征地前应该去相关政府部门咨询土地市价和补偿标准,以便做出可控决策。另外,企业与拆迁地居住人士协商中尽量将协商价位控制在企业财务可控范围内。本文仅供参考,谢谢观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是什么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是什么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3年11月15日,《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其中《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


·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可以吗?
      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可以吗?可以回原籍执法,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能进行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


·长沙房屋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在本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了当地有关部门提交上来的为了市政工程而拟定的征地方案以后,征地批准后的监管责任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才是市政工程能够顺利开展下去的关键所在。目前,长沙房屋征地补偿标准也出台了最新的参考依据,在长沙市区的补偿标准是分成9万9到7万8等三个不同的参考等级。 一...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使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时经常会发生土地纠
      由于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使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时经常会发生土地纠纷或者买卖纠纷,所以在私下和解无效的时候就要打官司了。那么,北京宅基地买卖纠纷律师在法律立案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资料。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宅基地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


·外地人在章丘能买房子吗?
      外地人在章丘能买房子吗? 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房人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的月份或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不管你是个人还是单位,想要使用土地的,则就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且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实践中,也会出现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情况,那么具体来说,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


·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推动城镇化建设,佛山市高明区在这方面做的努力也很大。一些农民耕种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因此得到了一笔补偿款。大部分人不知道补偿款的计算方法的,其实征地补偿有严格的标准。那么高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佛山高明...


·缓刑一般在什么地方执行?
      缓刑一般在什么地方执行?首先,缓刑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概念是政府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作为一种来源于土地的收益,在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充实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家对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