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是否能认定为定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些合同约定,为保证合同顺利执行,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一笔款项作为信誉保证金,保证金合同内容完成后返还,如不能完成,视为违约,没收信誉保证金。那么这类保证金性质是违约金,还是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此类保证金符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约定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法律特征。其次此款为在缔约后先于履行行为即已交付的款项,符合定金特点;此时尚不存在任何履行行为和违约事实,遑论“先行支付违约金”。且已经依约支付保证金,符合定金合同成立的要求。尽管合同没有约定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定金合同成立后,任何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都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


·刚签合同就毁约承担责任吗?
      刚签合同就毁约承担责任吗?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度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 一、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当租赁合同到...


·假公章盖的合同生效吗?
      假公章盖的合同生效吗?一、假公章盖的合同生效吗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一、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种类很多,但都具有违法性。所谓违...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可以的,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自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完全可以单方完成辞职的...


·合同到期后的离职申请应该怎么写?
      合同到期后的离职申请应该怎么写? 辞职报告按实际情况写就可以。 某某领导: 您好! 本人自进入公司以来,受到公司全方面的照顾,不仅强化了自己的业务能力,也结交了许多领导和同事。感谢公司一年来对本人的厚爱,让本人从一个刚从一个刚入行的新手逐渐成长为一个熟悉工作流程业务骨干。...


·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有什么特征1、货物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它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承运人是指提供运输服务的当事人,包括运输企业与个人。凡是取得运输服务资格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生产活动,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托运人是指提...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法律中对每一个具体的罪名都规定了相应的犯罪对象,其实根据构成要件中侵犯的客体,也就大概能知道此罪的侵犯对象是什么,当然,其中有部分犯罪的犯罪对象可以说是多种。那就合同诈骗罪来说,您知道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一、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协议书跟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两者的特点不同 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 2、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