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有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关系的确立对劳动者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这关系着未来自身的实际经济利益。但由于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不想对劳动者承担应有的责任而不与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种关系区别于一般的平等主体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区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的调整范围,由社会法进行有倾向保护弱势的调整。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应当学会自己维护自身利益,要有维权意识,即使在用人单位不给签订劳动合同时自己也要留意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未来不时之需,可以在未来出现一些矛盾争端时及时解决问题。希望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问题请咨询。



·员工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
      员工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称...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受伤的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问题。要想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就得先进行一个工伤鉴定,按照目前规定,工伤鉴定的标准分为十级。那么2017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什么?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吧。 一、十级工...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不同之处
      大多数公司员工在离职时都会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比如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类的。那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并讲解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不同之处。接下来请看我们为你带来的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 1、离...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


·承包建筑工程利润怎么算?
      承包建筑工程利润怎么算?承包建筑工程利润的计算方法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利润率的结算方式:利润率是剩余价值与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是同一剩余价值量不同的方法计算出来的另一种比率。 利润率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利润率指标既可考核企业利润计划的完...


·公司把过了50岁的员工辞退掉是否违法
      一,公司把过了50岁的员工辞退掉是否违法劳动者到了50岁,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要签字吗?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要签字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的本质是通知而不是协议。公司为了确保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书,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一般直接递交(以便被辞...


·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工程如果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是十分常见的,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时候,是需要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它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这样可以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一、如何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


·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单位主要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后,其本人或亲属要求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赔偿时,往往因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好确定而得不到及时赔偿。究其原因,还...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
      农民工是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这种侵犯权利的行为经常发生,欠农民工的工资也经常发生。如果企业已经按时支付了农民的工资,他们可以去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今天,编辑将为大家讲解如何开具农民工无拖欠工资证明。如何打开农民工非拖欠工资的大门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


·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