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新闻节目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新生儿被父母遗弃的报道,这是令人十分痛心的现象。对于抛弃婴儿的父母,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外,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法院会对其进行判刑,来捍卫法律的尊严,那么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分析。
一、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 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2、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3、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综上我们可以知道,遗弃婴儿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由此可见,父母遗弃新生婴儿,如果导致婴儿发生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父母都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规定,触犯遗弃罪的,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遗弃新生婴儿怎么判刑,还要结合具体犯罪情节而定。总之,即便是不不够成犯罪的,遗弃婴儿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死缓减刑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死缓减刑程序包括哪些环节?根据我国刑法第79条的规定,减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减刑的程序大体上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1、对受刑的人考察对受刑人的考察是适用减刑的基础工作,是减刑的第一道程序。受刑人只有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才能予以减刑,而要认定受刑人是否确有悔...


·单位犯罪诈骗数额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由于诈骗行为比较常见,所以国家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是比较大的,这一点可以体现在刑法当中,规定的诈骗罪,当然我们国家规定的犯罪行为不仅仅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单位犯罪诈骗数额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单位犯罪诈骗数额具体的...


·刑事侦查终结行政处罚可以执行吗?
      目前的这个刑事侦查终结 行政处罚,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的下一个程序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可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作出补充侦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不予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


·前罪与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前罪与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应当以行为人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罪为前提。数人共同犯数罪时,人民法院对数人应分别量刑,仍然属于对一人犯数罪,存在数罪并罚问题。数罪并罚的适用应当是在犯罪人...


·贩卖假烟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贩卖假烟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治安处罚数罪并罚原则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并罚有什么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原则为主,以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者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实施的数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决定的处...


·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


·如何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何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
      诈骗罪自首派出所受理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诈骗罪以及派出所受理案件有哪些,接下来,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往下阅读。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怎么认定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怎么认定?1、嫌疑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2、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3、嫌疑人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嫌疑人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二、对于强奸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最新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
      对于一般的抢劫犯罪,在《刑法》中的规定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而要是行为人实施的是入室抢劫等比较严重的抢劫行为的话,那么此时的量刑就不会这么轻了。究竟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