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代的法治社会,任何东西都要遵循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签订合约也需要律师在旁审查相关条例,所以律师在现在就非常收到欢迎,不少公司都会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到底什么行为犯法了什么行为没有犯法。雇佣法律顾问肯定要签合同,那么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应甲方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分析,提供法律依据;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经营方案、经营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风险预测,提供可供参考的对策;

2、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核甲方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非诉的重大纠纷;

4、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积极追讨债权,出具有关律师函件,获取主张债权的有关证据;

5、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甲方要求,就专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阐明其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并拟定出可供甲方选择的方案,提供有关的法律信息资料;

6、应甲方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7、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8、据甲方企业情况,就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9、应甲方要求,见证有关重大法律活动;

10、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律讲座;协助甲方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

11、代理甲方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12、甲方所需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所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年法律顾问费陆万元,此费用分为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50%,即叁万元,于第一个月的前五日内支付;对一般性案件不再另行收费;遇重大、复杂案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按律师业务收费最低标准优惠20%计收。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甲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如乙方无故解除合同,顾问费应退还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执,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可以看到模板上都有著名双方的责任以及义务,在签署合同后就要遵循合同内容进行工作。此外,如果签订合同之后,双方有一方在以后有新的要求,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按照新的合同内容工作,双方协商不成功的可以申请劳动局介入仲裁。


·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


·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有哪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权合同三种,有效合同想必您都应该知道,但是估计对撤销权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不是很了解。如果是受威胁欺诈签订的合同就可以撤销,如果签订的合同有损国家利益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两者具体的区别的我们为您详...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1、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2、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一、监理合同的基本定义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1、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不可。依《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等。但赠与的财产如需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


·购销合同造假的后果,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购销合同造假的后果,法律上有什么规定一、 购销合同造假的后果: 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


·我国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
       在当代社会中,因为财务的借贷关系,就会产生债务人和债权人两种角色,那么双方也一定会因为债务问题签订相应的合同,国家也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制定了合同保全措施,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一般情况下是分为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方式,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保全的两种方式 ...


·一般民商合同违约金占多少
       一、一般民商合同违约金占多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 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


·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的途径?
      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的途径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的途径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