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由一定主体构成的,而我国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当然,有些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也有既可以是自然人又可以是单位构成的情况。那具体说到交通肇事罪上面,您知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一般是与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的业务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如汽车司机、轮船舵手等;

(二)、交通运输安全的保障人员,交通设备的操作、指挥人员等;

(三)、交通运输生产的直接指挥人员,如车队的领导、指挥人员等。

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非交通运输人员实施同样行为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即犯罪主体在立法上确定为交通运输人员与非交通运输人员。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骑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行人、乘客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首先,我国现行刑法中对于的主体规定的是一般主体,原则上也当然应包括行人和乘客,其次,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行人和乘客的违法行为导致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确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最后,虽然多数交通事故的最后结果并不是由行人、乘客直接造成,但是他们的违章行为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产生的直接原因,他们虽然不是交通事故结果的直接导致者但是整个交通事故的引起者,对于因其引起的交通事故的结果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什么样的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与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的业务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总结,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而在犯此罪的情况下,一般是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交通事故是先协商,这种事故是指没有人员伤亡、车损也不大的小刮蹭,只要事故双方都没有异议,不需要报警,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一)一般能够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相比汽车来说体型小且灵活性很强而使得驾驶者很容易就无视交规的限制而在道路上随意穿梭,甚至会在道路上来往的车流中逆向行驶而导致了很严重的车祸,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也需要受到交通法律的处罚。那么,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罚款根...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


·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一、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扣几分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二)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一、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致伤住院?
      一、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致伤住院? 所谓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货车人员超载怎么处罚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1.机动车之间发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


·一、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要交税吗?
      一、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要交税吗? 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不需要交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误工费的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误工费的赔偿吗?有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而一般要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话,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