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提起离婚之诉,具体如何操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在符合限定条件“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行为”,典型如配偶一方实施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无行为能力的一方处于危困状态,并坚持不离婚、利用婚姻的名义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牟利等情形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

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能自己诉讼,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三条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换言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为其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配偶一方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如果不变更监护关系,会出现法庭上原告席与被告席上是同一人的情况。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首先要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配偶的监护权,待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依照特别程序取得监护权后,才能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诉讼。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


·离婚以后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以后如何争取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2、...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事情,可就不那么好说了。如果夫妻一方花钱满足基本的吃喝玩乐,那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私自把房子卖掉,那就不是件小事了。那么夫妻一方可以私自卖房吗?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下文中我们为你一一进行解答。 一...


·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一、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同性恋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性恋行为并没有违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异性同居而非同性同居,故同性恋不够成离婚条件。   二、民法典中...


·违约金按国家赔偿制度怎么赔?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社会是非常平等的,如果是国家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行驶植物的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话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些赔偿,也就是国家所规定的国家赔偿,很多人都不知道违约金按国家赔偿制度怎么赔? 一、违约金按国家赔偿制度怎么赔? 国家赔偿常识国家赔偿的方...


·我国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离婚对于夫妻来讲可以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与结婚一样,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的。而此时就需要选择具体的离婚方式,那我国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


·什么是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程序
      什么是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程序?分居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那么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答案也是一样。不管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法定的程序后才能解除。只有你们自己主动申请离婚,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


·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率普通增高的今天,社会中出现有关离婚的各类问题也是纷杂不穷,关于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费的问题也成为了当今的热点问题。每一个家庭的婚姻都关乎着我们社会的稳定,我们要正确对待协议离婚和抚养费这两件事情,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对夫妻双方离婚后,...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我们您知道,国家规定对不符合生育子女情况的家庭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每个地方不同,征收政策也会有所差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省社会抚养费2018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政策是什么 1、对不符合规...


·法律规定什么行为构成重婚
      什么行为构成重婚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对于我们来说,食品的安全最终就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在食品当中的很多添加剂长期下来都是对人体有害的,但是要想完全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是不太现实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