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离婚后抚养权分配完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则需要按定期给予抚养费,自身可以拥有孩子的探望权,不过对于探望权的行使,其实大多数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怎么用探望权会比较好。那对于我们来说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呢?
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
父母离婚后,怎么探望对孩子,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如果想有利于孩子,可以到家探视,经监护人同意后,也可以带出去玩。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虽说探望权的行使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什么界限,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和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协商,只要对方和孩子同意,探望权都是可以行使的,对于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界限,只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探望权的行使就是有价值的,就是好的。



·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说有些家庭超生了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您常说的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主要是针对超生子女而言的,也就是说该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需要向国家缴纳的一项税务,但是国家也有社会抚养费减免的规定,那么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下吧。 一、关于社会抚...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每年都要执行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时作为父母的法定不接推卸的责任,且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在的影响。故而在现实生活中,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若具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当事人...


·离婚后的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的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


·人民法院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人民法院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


·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
      在我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行,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侵犯到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予以赔偿。国家赔偿诉讼案件同其他诉讼一般都有诉讼时效限制,如果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


·一方犯重婚罪找哪个部门告
      一方犯重婚罪找哪个部门告 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对方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对于自己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很多人其实是无法忍受的,此时往往会选择离婚。而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就会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对方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对方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对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要是不处理好的话也会影响夫妻关系的解除。那实践中,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