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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应区分一方的公积金取得于婚前或者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