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要求延长该保险合同的期限或重新办理保险手续的行为,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二、编辑提醒: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人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3、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4、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因为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投保交强险的,而4S店也有固定合作的保险公司,但一般与4S店有合作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的话,其中可能就会存在猫腻,毕竟4S店及其工作人员都是会抽回扣的,而这些回扣多半也是出在当事人身上。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双方无异议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认定书,之后由法院下达交通事故判决书,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没有详细的概念,了解也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个疑问,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一、什么是交...


·交通事故打人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国的日益发展,各种事情都慢慢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打架是最平常的一件事,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可是另一种打架,我们见过吗,交通事故打人怎么处理呢,如何处理赔偿呢?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中发生打人事件怎么办: 打人事件,建议及时报警处理,需要根...


·关于代驾撞车怎么索赔?
      关于代驾撞车怎么索赔?酒驾抓的非常严格虽然说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开展也让代驾行业兴起。但是由于我国代驾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从而引发了许多争议。最大的争议莫过于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的问题。保险公司都已经退出代驾责任险这一行业了,这样可以见得代驾纠纷很难处理,那么代驾撞车怎么索赔呢?下...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念是什么?
      您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刑事案件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职人员徇私舞弊将刑事案件不移交审查,因此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那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念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怎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区别是什么?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类型有很多种,可能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类型有很多种,可能会是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可能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但无论哪种事故都需要对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如果只是车辆之间的小摩擦是可以私了的,如果是人车事故的话最好让交警处理。下面我们主要介绍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注明休息时间、护理人员人数、建议再次手术的大约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首要的责任人是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应对损害承担责任。您所理解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发...


·出售旧车商业车险退保吗
      出售旧车商业车险退保吗? 一、商业车险是否可以退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对于交强险,相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但是,对于商业车险的去从却相对较为复杂。按规定,商业车险除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