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才行。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如果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那么具体来说,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二、哪些不属于交通事故复核的范围

1、下列复核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2、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门应当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明力比较强的公文证书,如果确实对其认定的责任划分不满,最好还是申请复核,为下面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作做好准备。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复核只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大型的交通事故,最好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处理整个交通事故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最合理的法律意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车祸一级伤残补助金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车祸一级伤残补助金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一、车祸一级伤残补助金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车祸一级伤残补助金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


·一、醉驾处罚交完保释金还有什么处理?
      一、醉驾处罚交完保释金还有什么处理?还需要配合交警部门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调查取证,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限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限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限 证券市场对于新发的债券期限的定义必须是一年以上的,这个详细可以看证券法或其他相关规章都会有相关说明,而一般新发的类似债券性质的但期限在一年或以下的一般叫做短融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时间与股票买卖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竞价系统买卖...


·车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
      车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车辆购销合同范本: 车辆购销合同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实际的医疗费用来赔偿,并结合伤残鉴定标准来支付伤残赔偿。(1)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从民法讲,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应予全部赔偿,该损失是指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可...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本身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继续上路行驶会给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故...


·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和规定
      如果对交通事故的判决不满意即可申请行政复议,随后相关单位就会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审查和决定,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当然了申请行政复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且申请复议也有一定的要求。今天我们整理了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和规定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


·在实践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等与房屋交易
      在实践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等与房屋交易有关的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引发的一些交易纠纷也随之而来,如:二手房质量纠纷等。还是那句话,纠纷处理不当,自然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应该如何处理二手房质量纠纷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如何处理二手房质量...


·一、交通事故跖骨骨折伤残几级?
      一、交通事故跖骨骨折伤残几级?通常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具体的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伤残鉴定是去司法鉴定中心做,现在有很多个体的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才能核定伤残级别。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


·一方逃逸另一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尽量避免的,一方面是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人的表现。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车主一般在购车时也会为爱车购买保险以挽回损失,保险公司也会要求交通事故责任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事故发生后一方逃逸另一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如何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逃逸方...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是电动车,也必须要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的时候电动车如果违规操作的话,那么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和其他司机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么处理? 一、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