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的医疗纠纷频发,导致我国的医患矛盾十分紧张,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我国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处理医疗纠纷。除此之外,我国应该从源头上解决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我们将针对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一、防范措施

1、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社会形象 综合素质,要求医务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医德修养,自律,慎独,敬业和无私奉献。其次,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加强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美学等边缘知识的学习。

2、掌握沟通技巧,开通交心桥梁 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沟通效果。提高沟通能力,首先要讲究语言艺术,说话恰到好处。谈话的声音不高不低,语气柔和可亲,语速不快不慢,语言简练而重点突出。另外,还要注意行为沟通肢体语言的运用,包括护理人员的表情、眼神、手势、体态等。与患者交谈时面带微笑,是赢得患者好感的最快途径。目光适当相接且柔和、自信会增强亲和力和感染力,使患者易于接受。

3、互相尊重理解,学会换位思考 为了预防类纠纷的发生,就应提前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既取得免责,也获得患者的理解。反过来,医护人员也要尊重和理解患者的感受,患者并不想无理取闹,在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无辜的。只有双方都能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在相互理解和信任中,才能取得解决问题的满意效果。

4、构建和谐氛围,医护合作双赢 和谐的科室氛围是医患和谐的前提。尊重和理解,既来自于医患之间,也来自于医护之间,尤其在有可能出现医护耦合性差错的情况下,分歧、意见和对医生(护士)的评价不能在患者面前流露,否则将对患者起到暗示作用,在潜意识中给患者灌输了治疗、护理有问题的思想,埋下纠纷的种子。

5、尊重患者权利,实施人性化护理 如今的医疗事故鉴定以有无医疗事故为准,而司法鉴定则侧重于医疗行为中有无过失,医疗事故鉴定否认事故的情况下,司法鉴定往往得出相反的结论。治病救人不可避免地具有双刃性,所以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人性化护理非常重要。

6、加强护理管理,落实规章制度 在日常的管理中,常因物品准备未达到100%,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护理文件记录缺乏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引发纠纷。尤其在病情急,护理人员缺乏的情况下,常会发生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如查对不认真、用错药、用药途径错误等。

7、主要专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要持续改进 门诊布局要合理,要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有分诊、导诊服务,落实有关首诊负责制和科间会诊制度。所有实习医生及工作不到一年的医生不得上急诊。重症监护病房要加强管理,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落实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8、病历与法律为零距离,诉讼以证据为本 医疗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包括:

(1)书证:病历、医疗证明、器械检查报告、科室工作记录本。

(2)就诊登记:挂号凭证、收据、处方等物证及一切医疗用品。

(3)证人证言。门诊病历要保存15年,住院病历要保存30年。病历档案的重要特性:清晰性和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病历资料的诉讼属性。入院记录、体格检查应当控制系统循序进行,要特别注意与主诉有关的体征应详细记录。预计后果,回避后果,应注意病程记录的时限要求及医嘱规范和禁止性规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基本制度执行不规范,三级查房不够及时,不够深入,记录不完整,术前讨论过简,缺少术前评估,严重的是部位确定不准确。要重在告知,避免缺陷,要加强处方的书写及评价,提高自觉程度,转变观念。

二、纠纷处理

1、态度诚恳谦虚,不找客观理由 与患者发生纠纷,往往都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操作技术、等候过久、疏忽造成的小失误等不满意造成的。比如,静脉输液穿刺一次不成功,输液完毕呼唤拔针没及时赶到等,这时护理人员应向患者主动道歉,绝不能说“你的血管太不好找了”或“没听见”、“正忙着”等话。这样会引起患者的反感,寻找其他问题而使矛盾升级。

2、完善医护形象,提高专业水平 完善护士形象,加强加快年轻护士的业务素质培训。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护理技术是信任的桥梁。要求急诊科护士牢固树立“抢救第一”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及敏锐的观察力,加强专业技术训练,尤其是急救技术水平的提高,使患者及家属产生信任及安全感,从而减少医患纠纷。

3、义正辞不严,不卑不亢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费用方面的纠纷。医护人员催费,患者坚持先行治疗,发生争执。对于这样的纠纷,医护人员要不卑不亢,既不能被吓倒,使医院遭受损失,也不能激化矛盾。应保持冷静,要理解和同情他们的艰辛和遭遇,同时也要指出医院运营中遇到不交费情况的难处,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取得好的解决效果。

4、不无原则赔偿,强求息事宁人 纠纷发生后,即使责任不在己方,医护人员也往往因为不想惹麻烦而甘愿私下了断。其实,这样做并不能达到息事的目的,有时反受其害,还助长不正当维权之风。善于平衡协调,不应推脱责任:对于医护耦合性纠纷或是涉及到其他医护人员的纠纷,一定不要推脱责任,应善于平衡协调解决。

综上所述,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主要包括提高综合素质,掌握沟通技巧,医生与病人相互尊重理解,加强护理管理制度,尊重患者的权利,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和氛围。同时,当发生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方一定要态度诚恳、谦虚,同时也要义正言辞,不卑不亢。必要的时候,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补偿协议应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补偿协议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
      什么是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医院及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违反医疗安全操作规定,故意或过失的造成他人伤害罪。因此过度医疗侵权通常为医院的过错,应由医院主治医生及主任赔偿。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过度医疗侵权责任?在下文为您做出解答。一、如何理解过度医疗侵权责任?1、过度医疗是诊疗中长期普遍存在...


·医院内感染怎么追究责任
      医院内感染可以进行医疗事故断定,只需断定出结果是医院方忽略了某些东西导致感染,可以去索要赔偿的。《医院感染处理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未依照本方法的规矩履行监督处理和对医院感染迸发事情的陈说、查询处理责任,构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分首要担任人...


·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的程序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


·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一)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医院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


·医疗损害构成条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存在医患关系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二)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是: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找谁
      找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植发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植发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包括哪些? 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犯罪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举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