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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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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夫妻关系劝和不劝离,就算是诉讼离婚法院也会在判决前进行多次的调解,以缓和双方的矛盾争取达到庭外和解。当然如果诉讼当事人能在判决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就不会再做判决,而是直接由当事人签署和解书。如果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反悔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做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能否事后反悔

1、事诉讼调解的法理基础在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达成的合意受法律保护,并优先于法律的一般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便发生法律效力,该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法院须依该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若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补正,法院须依法予以补正。

2、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调解协议具有可执行强制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亦规定:“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

可见,调解协议虽具有约束力,但不具终结诉讼程序的强制性确定力和约束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外,经调解的案件若要终结并产生定争止纷的法律效果,人民法院须依双方达成的已生效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相应调解书在送达当事人时产生等同于判决法律效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在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一方可就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反悔,而另一方却不能依生效的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起诉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反悔的解决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对方反悔的,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就不生效,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

2、如果你们双方都已签收了调解书,对方又反悔的,且你们之间的调解书是具有执行内容的,你可以在调解书生效之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对方只能通过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法院改变你们之间的调解协议。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在和解书送达前都比具备法律效力,诉讼案件当事人可在此期间反悔,故而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只要在其生效前反悔的法院都必须重新开庭审理再做判决。但是如果调解已达成协议或者法院调解书已送达的当事人反悔已无法挽回只能执行调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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