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退房是广大购房者的权利,当然允许行使,但这种权利是有法律限定而不是绝对的,不能任意行使。现在有的发展商搞“无理由退房”,这种提法作为促销口号无可厚非,但从法律角度看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退房实际上是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消、被解除等情形的结果,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上述情形都是有严格的法律条件限制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项致使合同无效的条件,第九十四条规定了五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或者符合购房者与发展商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时,购房者才能退房,否则就不行。比如说,发展商违约可以退房,房屋质量有问题也可以退房。但如果购房者仅仅因为不喜欢该房屋户型就要求退房,则一般是不允许的。前面说的所谓“无理由退房”更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会造成广大购房者的误解而不利于房市健康发展。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例如,合同中约定,发展商逾期三个月未交房,购房者有权在30日内提出退房。结果发展商逾期四个月还没有交房,而购房者也没有提出退房要求,那么此后购房者就再也不能以逾期为由要求退房。
二、商品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收房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一般而言,在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其实也是允许其进行退房的,但退房理由若不符合法律中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及时能够退房成功,开发商也是可以拒绝退还购房定金的。因此,购房者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最好不要出现买了又退房的情况。



·在我国关于房产他项权利有什么用
      根据我国土地他项权证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有关他项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人们通过对房屋的抵押等,抵押者就没有对该房屋的他项权利的使用。那么在我国关于房产他项权利有什么用?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希望可以为您解答疑惑。 一、在我国关于房产他项权利有什么用 关于房屋他项权利有什么用有...


·房屋测量就一定动迁吗
      房屋测量不一定要动迁。农村大多数都是自建房,使用多年可能会存在安全问题,尤其是震区的房子,只有专业人员来测量,才可以发现房子是否安全,这样就能保证村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房屋测量不一定就是要动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


·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一、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并不一定每年都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续租又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购房者都应当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查看、审查,要是开发商证件不齐全或者有伪造嫌疑的话,建议就不要购买了。具体而言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房子的赠与是一种赠送行为,是指把自己拥有的房子的所有权转赠给其他人的一种形式。但是房子的过户是包含赠与、继承、买卖三种形式的。所以,房子的赠与这种形式是属于过户形式中的一种。赠与房子给别人,具体费用是多少,也要看赠送给的这个人和赠送人的关系...


·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


·租房网签备案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租房网签备案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租房网签备案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房东和承租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等材料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叫号办理“住房租赁网签业务”。在房产交易中心,...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


·当前社会中,炒房的情况严重到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顺应这样的
      当前社会中,炒房的情况严重到很多人已经买不起房了,顺应这样的时代产生的租房时代也就来了。房屋租赁是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热门产业,租房便宜压力小,很多年轻人都愿意选择租房。那么对于我们的房地产来说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怎么做好?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业务处理方法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