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的问题,由于法律中没有对抚养费的数额作出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的,因此在不同的家庭中,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怎么算?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主要还是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除了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之外,这里还涉及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的问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在计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家里实际的情况,一般子女开始上学了之后,那么需要的花费就会增多,而此时也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当然,现实中不光有增加抚养费的情况,还有减少抚养费的时候,但这些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



·起诉离婚流产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理由有很多,但对于女方流产漠不关心的也会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一项理由,那么起诉离婚流产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经济日益发展,在生活中,有的母亲可能对自己的孩子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孩子和其他亲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此时就需要法律作为我们的武器。那么我国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就为您梳理一下我国法律规定的母亲对孩子应尽的义务的范围有哪些。 ...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以服务投资者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虽然说现代社会宣扬的思想更加的自由现代化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父母收到封建思想的影响,有重男轻女的倾向,认为家里必须有一个男孩才能在身边人中间抬起头来,自己在百年之后才会有人送终。因此,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如果家中只...


·一、审理离婚案件查财产吗?
      一、审理离婚案件查财产吗?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交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给付,执行含强制执行、拘留被执行人多次、查封其财物变现折抵、冻结并划拨其银行账户余额资金等等项。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原则?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 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一男两女过日子算重婚吗?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的行为。一男两女过日子,各方都是单身的,不存在重婚,属于生活作风问题,但如果任一方已婚,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或登记结婚的,属于重婚。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


·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当今社会,夫妻因为感情生活难以继续而离婚的现象逐渐增多,而与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双方权益的维护就显得至关重要。可是,很多人对《民法典》中离婚的条款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民法典》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


·拐卖妇女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