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诈骗罪就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中规定了诈骗罪。为正确处理诈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出台了诸多司法解释,其中不乏关于此罪立案标准额规定,那究竟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如何量刑
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巨大是指诈骗数额在3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有以下情节之一的: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多次诈骗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急需的生存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救济、扶贫、移民、医疗机构,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诈骗罪是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也一直都是打击犯罪的重点对象。实施一般诈骗行为,情节最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过在诈骗犯罪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如果涉嫌诈骗罪,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寻求帮助,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什么算职务侵占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拘役能够保释么
      拘役,它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所犯罪行较轻,但又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那么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落实证据后,公安机关会移交给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全的,达不到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


·认定适用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但并不代表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这要看罪犯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适用减刑的条件才行。因此也就要先对适用减刑作出认定,那司法实务中究竟要怎么来认定适用减刑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适用减刑 1、可以减刑的条件:...


·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


·留置一日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
      留置一日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两日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但是留的时间是有具体规定的,留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次,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只有最多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抵管制或者有期徒刑。二、留置措施的相关解释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


·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伪证罪是一种比较专业的名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来说就更不了解了,那么到底伪证罪是什么意思呢?在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详细的来为您解释解释: 一、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我国尚未出台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对伪证罪...


·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批捕
      一、被刑事拘留后会不会被批捕刑拘之后逮捕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拘后逮捕会不会通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一、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


·新刑法虚假出资的法条规定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出资是一种欺骗行为,严重危害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公司其他成员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什么是虚假出资呢?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尤其是新刑法虚假出资的法条规定和构成要件,这是十分重要的,对我们的判定很有帮助。现在,的人员将为您进行相关解答。 一、虚假出资的概念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


·犯罪的间接故意有哪些情况
      在刑事犯罪中,根据行为人主观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过失犯罪的危险性比较小,因此往往作出的处罚也是较轻的。而在故意犯罪当中又具体区分为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犯罪的间接故意有哪些情况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的间接故意有哪些情况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