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不管是行走还是开车都是交通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不管是行走还是开车都是交通中的一部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就有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自身或者他人受到影响,如果交通事故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导致死亡,我们就需要对其家人进行赔偿,对需要抚养人进行赔偿,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范围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范围是什么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2、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交通事故出现后的赔偿问题虽说避免不了,但我们在出现交通事故时第一件处理的事情应该是对事故进行评估,如果有伤亡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范围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内容,如果时间比较小的话拍照离开现场进行协商赔偿问题就行,不能因为一些小事导致交通受到影响。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内容是什么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一旦认定为工伤就会产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内容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内容是什...


·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说到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其实也就是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判断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时候,就需要对比是否满足了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内容。那到底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


·一、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一、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起诉?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一、我国交通警察处理资格的解释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取得初级资格,可以主办除造成人员死亡以外的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协助取得中级以上资格的人员处理死亡事故。取得中级或者高级资格,可以处理所有...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了怎么办?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撞人的需要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一、解除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解除买卖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原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号 _________合同,现因...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的处理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车报废车受到什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车报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1、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至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扣行驶证;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中人身受到损害的人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具体区分轻微伤、轻伤、重伤等情况的。针对不同的情况,一方面是赔偿不同,另一方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吗?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体轻伤...


·车祸要求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车祸要求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


·老板私车无偿公用合同签订什么?
       一、老板私车无偿公用合同怎么签订? 可以双方签订车辆租赁的合同。私车公用因为涉及到财物的报账等情况,为了明确该情况的责任双方应当签订一份车辆租赁的合同,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个人信息以及双方对于私车公用产生的一系列消费怎么处理最后落款。 二、 合同范本 车辆租赁协议书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