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新员工入职后我们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注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还有很多的证件需要提供,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证实自己的情况。但是很多应届生对此并不了解,不知道企业入职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事情,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那新员工入职提交材料是什么呢?

一、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同页)复印件2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劳动局备案使用);

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员工档案和工牌使用);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1份(劳动局备案使用);

5、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如未办理过就失业证则需要提供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7、家庭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张(员工档案及劳动局备案使用);

8、住房公积金卡、医保卡复印件1张;

9、养老保险转出单(本人未持有则无需不提供);

10、荣誉证书、专业职称、外语等级、技术上岗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档案备案使用);

11、三方协议、派遣证;

12、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13、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二级以上医院资质)。

二、上班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论你住得多么远,因为你是新入职员工,所以每天早上最少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如果是统一班车,也应提前5分钟赶到候车点。上班不迟到,少请假。

2、不管在任何地方,做为新入职员工,碰到同事、熟人都要主动打招呼,要诚恳。

3、在车上,要主动给年长者、领导、女同事让座。不要与任何人争上车先后、争座位。

4、因为是新入职员工,所以进入办公室应主动整理卫生,即使有专职清洁工,自己的办公桌也要自己清理。这一切都应在上班时间正式开始前完成。

5、早餐应在办公室之外的地方、上班开始前的时间里完成。

6、因为是新入职员工,所以要在每天工作开始前,应花5至10分钟时间对全天的工作做一个书面的安排,特别要注意昨天没完成的工作。

7、每天都要把必须向领导汇报、必须同别人商量研究的工作安排在前面。

8、找领导、同事汇报、联系工作,应事前预约,轻声敲门,热情打招呼。

9、上班时间,不要安排处理私事的时间,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领导请示。

10、工作需要之外,不要利用工作电脑聊天、游戏、看新闻。

11、不可利用工作电话聊天。即使是工作需要通话,也应长话短说,礼貌用语。

12、在办公室说话做事,都不应发出太大的声音,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

13、每天上班前都要准备好当天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不要把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办公室。

14、因为是新入职员工,所以下班后,桌面上、电脑里不要放置工作文件、资料。下班前,应加密、上锁、关闭电源等,下班不早退。

15、除必须随身携带的外,不要把工作文件、材料、资料、公司物品等带回宿舍。

16、除工作需要外,与自己工作相关的技术、信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哪怕是同事、领导。

17、与别人同住一室,应注意寝室和个人卫生,充分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彼此互相信任,友好相处。

18、因公出差时,要绝对服从公司的人员、时间、经费、工作安排,不提与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借机办私事。

19、出差在外,应礼貌待人,与领导、同事、客户、合作方见面、分手都要主动握手、问好、告别。

20、与他人沟通、合作、交流、谈判时,须注意说话的语速和声调,不宜过快过大,更不能情绪失控造成不良后果。

新员工入职需要做的事情是比较多的,因为新员工入职后我们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企业材料,作为班自身企业中资料和银行卡、医保等方面的东西。不过上述新员工入职提交材料之外,我们可能还需要带其他相应的材料,因为不同的企业对此的要求肯定是不同的,具体应该在企业中进行询问。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由于国家法律的制定,促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我国的一些经济活动都会关系到合同的签订。用此来保证我国的经济活动能够充分遵守法律进行。但是在具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时,关于合同的签订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那么,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


·辞退员工没签合同要补钱吗?
      辞退员工没签合同要补钱吗? 一、辞退员工没签合同要补钱吗? 没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辞退员工是需要补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验收的第一步肯定也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其中对于分项工程的质保期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装饰工程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


·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
      受伤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但是在很多的工地上都会直接出现老板欺压工人的现象的,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工伤认定了公司不赔偿。所以对于工人来说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那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职工发生工伤单位怎么办 1、《企业职...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可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一直都是政府和普通民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质量高的建筑工程不仅能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能让民众更加放心。这个时候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包括哪些范围呢?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质量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
      找工作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事情。为了验证劳动者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能否胜任应聘的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初期,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久...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仲裁调解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员工如果没有劳动仲裁结果书的话,是没有办法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解决劳动争议的。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首先必须要进行过劳动仲裁调解以后才可以。为了规范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准则,国家特制定了劳动仲裁调解法,该法是需要劳动仲裁...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员工人数有什么要求在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进行了如下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1、不算工伤。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上班时间晕倒,并非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晕倒,属于本人身体原因,不是工伤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2、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晕倒后48小...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公民一生只有一个档案,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国企员工醉驾记录是不会入档的。 二、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