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都说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也就是说办理企业、公司在收取利益的同时也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候企业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的原因,将有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经营,使得企业破产,那么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呢?下面就让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破产清算的概念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的偿还顺序
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2、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3)破产债权。
三、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
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由人民法院直接将其上交国库。通过我们给您整理的资料,对于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做何处理这个问题,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无法经营宣布破产,就必须要成立清算小组,由清算小组清理相关费用。也就是说清算费用必须先由破产的企业进行支付,如果该企业没有更多的资金支付清相关费用,那么可以依据法律终结破产程序。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 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与传统会计有一定的差异。传统会计的会计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历史成本等。破产清算会计作为传统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遵循传统会计的一般原则。...


·破产法中撤销权的时效的规定
      破产法中撤销权的时效的规定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国破...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后,经常会发生债务人无力还款,导致违约的情况。同企业一样,个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要求破产保护。一些债务人想通过破产来逃避债务,这会对债权人的权益产生损害。那么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下面让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个人如...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


·公司被吊销后未成立清算组,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应当在其他解散事...


·公司破产财务清算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破产财务清算的内容有哪些 一、破产财务清算的内容 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


·最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最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一、 最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并没有相应的顺序,清算组只需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完成过后公司再偿还相应的赔偿,我国对于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 二、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清算发生的原因
      破产清算发生的原因 一、企业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 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 在破产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只换人不交帐,账目无连续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收入支出不能做到日清月结及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