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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再向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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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

根据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47号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者未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者未参加某项社会保险险种的,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虽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再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故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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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290。《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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