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建设,难免会造成当地居民拆迁的情况。尤其是在目前高铁、公路的建设过程中,拆迁越来越多。因此,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对于被拆迁者来说十分有必要,更有利于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

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平政发〔2013〕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城中村庄改造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6〕13号),结合拟搬迁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搬迁范围指潍莱高铁项目红线范围内,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东阁街道办事处东窝洛子村、官家上观村、尚家上观村以及李园街道办事处水沟子村等村庄(涉及村庄以潍莱高铁项目最终确定线路为准,下同)的房屋。

二、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

(一)住宅房屋

1、住宅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按照35平方米计算。

根据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结合被搬迁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其中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可选择对多出的土地面积,按照所在类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助,给予多出占地面积补助后,对其房屋建筑面积不再给予楼层调整系数补偿。

(2)给予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2、拥有多处宅基地的被搬迁户,其中一套享受上述“一户一宅”货币补偿政策;其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3、“一户一宅”、“一户多宅”房屋,如不选择上述1、2项规定的补偿办法,也可根据被搬迁房屋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按照2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货币补偿款。

上述1-3项补偿款,扣除所搬迁房屋宅基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4、对搬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5、对搬迁房屋给予相关安置补助费用:

(1)临时过渡补助费: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2)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按每户2000元标准计发。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载明地点相一致且近三年内有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的合法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经营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6、对搬迁房屋给予签约及搬迁奖励

(1)单户速签及腾房奖: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房并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的,每户奖励10000元。

(2)村庄速签及腾房奖:搬迁区域内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签订补偿协议且搬迁腾房率达到100%,每户再奖励50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其中属村集体的非住宅房屋,扣除搬迁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2、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3、相关安置补助费用和签约及搬迁奖励执行上述住宅房屋补偿办法的第5、6项规定。

(三)建设集中居住区

搬迁范围内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拆除房屋后, 80%以上村民申请集中建房,经批准可采取集资方式,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

1、集中居住区按照被搬迁人口人均50平方米确定居住房屋用地面积、人均10平方米确定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设施用地面积。

2、集中居住区由村庄在街道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指导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和组织建设。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划拨费用由村庄承担。居住房屋建设费用由村民自行承担,公益事业、经济发展设施建设费用由村庄承担。

3、给予建设集中居住区相应政策支持

村庄建设集中居住区,先由村庄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待集中居住区竣工通过验收后,市政府对5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雨水、污水、中小学、环卫)、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档案保护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树木花草赔偿费、绿地占用费、土地登记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予等额补助。

综上所述,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主要是参照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中的具体规定。该方案确定了具体的拆迁范围,并指出此次安置补偿方式是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此外,如果被拆迁者需要新购住宅的,也会给予相应的公摊面积货币补贴。如果您还有困惑,建议咨询网站律师。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可以确保不动产的完整性,真实的体现出我们的房地产的价值,保证房子在转让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及意义很重大,那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您可以仔细阅读参考一下。 一、襄阳土地使...


·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2017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


·德阳市八角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德阳市八角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德阳市八角镇的农民来说,如果其耕种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来做基础设施建设,那么其会收到一笔征地补偿款,这笔款项通常是按照当地每亩地的产值计算的。一、德阳市八角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


·征地拆迁养猪场的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养猪场的补偿是怎样的?一、征地拆迁养猪场的补偿是怎样的?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四个方面:1、对地的补偿。2、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最低是重建成本价。3、停产停业的损失;比如搬迁费,比如拆除的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等。4、合理的搬迁费用;搬家期内的营业损失补偿。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土地资源的规划配置是必须要不断的进行优化的,目前国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相关改革也正式进入到了一个全面深化的阶段,其中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的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方式。但直到现在,可能有些村民自己都还不清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般耕地的承包期限就是30年,如果是特殊林地的话...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关系怎么认定?
      1.用地审批表成员登记 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根据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并将审核通过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登记在册,记录在用地审批表中。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像征地这样的事情,肯定将来您都会遇到。尽管国家征收了您的土地,但是都会有相应的征地朴偿金。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强拆。对于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中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中国征地...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做出了相关期限上的规定,这一点您在办理到的土地使用证当中都能够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土地使用权从办理证件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总归是会到期的,土地使用权因为事关重大,所以很多人在即将到期之前就非常的担心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例内容是什么?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例内容是什么? 国家赋予公民土地并且将权力也分割出去就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对有限的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尽管已经将使用的权利交给公民,国家也会在幕后继续规范着公民的适用情况,就比如说公民想要与他人协商后出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就需要遵守条例的规定,而规定主要就针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