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深圳怎么起诉离婚手续费吗,需要多少手续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期间双方的性格如果不和的话就容易总是发生争吵,如果双方都无法包容的话自然就会导致感情破裂,之后就会考虑到离婚问题,不过说到离婚,其实大多数人对离婚的办理手续是不了解的,不知道起诉离婚需要经历怎样的程序,那在深圳怎么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深圳上诉离婚手续费需要花多少?

一般情况下离婚上诉手续办理大概要花费三百元左右,离婚上诉需要花费较多的是律师的聘请,一般在1000-5000左右,有的根据财产分割的比例来收取。

深圳诉讼离婚手续怎样办理?

1、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然前面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必不可少。最重要的还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虽然所需要的篇幅最少但却最重要,所以一般要律师指导下完成最好。起诉状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二份,每增加一个被告多增加一份。但也有法院要求一式三份的,像宝安区法院立案就是这种情况。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证据材料直接关系案件的胜败,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胜诉之本。一般情况下,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是一样的,也是一式二份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证据。证据一般都是递交复印件的,原件都是自己保留,但开庭时必须核对原件。但深圳大多法院对离婚案件在立案时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这一点特别提醒一下。

3、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之后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管辖权的法院就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也就是区一级法院,也包括本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如果被告是外地人的管辖权法院就是其中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例如居住证上的写明的地址就是经常居住地。当然管辖的方式还有其它规定,实践中少见,这里不再详说。

4、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但深圳的大多法院立案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一般都是当场受理的,如果是复杂的案情,法院也有可能只先收下材料,等研究之后再通知是否受理。

5、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在5日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对方收到后在15日内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等答辩期过后,法院就可以安排开庭日期了。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开庭当日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以接受法庭的调查,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申请不亲自到庭,等法庭准许后还必须出具是否同意离婚书面意见。

8、正常情况下,在开庭后大概30天左右一般法院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是否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并一起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这里说明一下关于能否判决离婚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判决离婚。

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对方又坚持不同意离婚的(也就是不同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会判决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只能再等六个月以下再次诉讼,随着坚持的时间越长,起诉的次数越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越大。

如果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的话,最好还是通过协议进行离婚办理,因为协议离婚的办理相比上诉离婚要简单很多,而且花费的时间会相比上诉少很多,在深圳怎么起诉离婚手续费吗对于外地的朋友来说是不适合进行参考的,因为各地的收费和上诉办理离婚的方式都会有所不同。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必须双方共同做出买卖的决定才允许进行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


·家庭困难可以申请缓刑吗
      家庭困难可以申请缓刑吗 一、家庭困难可以申请缓刑吗? 家庭困难和申请缓刑没有任何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起诉离婚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对方失踪了能不能离婚?根据...


·当众强奸妇女怎么处罚
      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当众强奸妇女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中的情节加重情形,要受到更严重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
      起诉离婚过错方怎么分财产?离婚双方中的一方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但存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


·离婚案件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案件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怎样向法院起诉?
      一、离婚怎样向法院起诉   离婚这样向法院起诉:   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个时候,不管是哪一方若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首先就要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才行。但很多离婚夫妻在诉讼过程中却不知道该怎么收集证据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一、搜集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国家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


·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
      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