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赠抚养协议的无效情况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空巢老人这一词在近几年的话题中越来越显突出,空巢老人膝下无子女可以照顾,所以争对这一情况,发展出遗赠抚养协议,空巢老人可以与遗赠扶养人签订养老协议,照顾老人到寿终就寝,老人会将自己的产权标的物等转赠给抚养人,但是遗赠抚养协议的无效会导致这层关系被破坏。

一、 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抚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抚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三、 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四、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在现实中,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形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衡量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遗嘱人如欲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方为有效,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2、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即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五、 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 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只导致该部分遗嘱内容失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 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没有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应当首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八、 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某些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这一部分遗产份额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九、 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我国实行的是限定继承原则,即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不是承担无限责任,而是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欠的债务,则首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遗产,然后依法清偿债务,致使遗嘱继承失去意义二实质上失去效力;如果清偿债务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依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十、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遗嘱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此时尚未生效,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应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但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由于此时遗嘱已经生效,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十一、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遗嘱如果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会导致遗嘱无效,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在我们的解读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无效中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中有一方是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无效。又或是没有遵从自愿和合法的原则签订协议也是无效的。此外,在遗赠抚养协议中导致无效的行为还有抚养人自动放弃接受遗赠,又或是抚养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的。?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


·实体店商家排队返现犯法吗
      看具体情况定。不是所有的全额返现行为都是违法的,不过如果是运用消费返现的名义做传销的勾当或者假消费就属于违法行为。全额返现的形式如下:1.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借助“消费返利”名义,要求会员及加入者交纳入门费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靠发展下线盈利。代理商交纳“...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通常都会因为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一致,那么离婚一方打孩子抚养费怎么打?其实抚养费应该按照当时法院判决的结果正常支付,数额都是根据离婚时双方每个人的月收入来确定抚养费的。 离婚一方打孩子抚养费怎么打? 1、一般情况...


·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
      ?在发现一方有外遇的时候,另一方通常都是会选择离婚的。此时仍旧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现实中很多人为了让对方做出赔偿或者少分一些财产,往往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一方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 对于离婚案件...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一、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了孩子的存款一般由拥有抚养权的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在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
      结婚是每个人这辈子都要经历的事情,遇到一个相守相知的人便期望能够白头到老,但是在生活中却往往不是很容易,需要经历过坎坷磨难风风雨雨才能相守到老。在结婚后难免会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导致离婚,离婚不免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结婚多长时间离婚财产可以对半分,可能很多人还不是了解。接下来会为您...


·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总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手续。由于离婚方式的不同,也就导致需要的材料和具体的程序不一样。那其中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确定抚养关系时十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应被考虑。而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


·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
      一、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我国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面临离婚。实践中,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法院诉讼离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不能达到一致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作出合理的判决。那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什么时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