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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缴纳物业费能否证明合法占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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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与购房人发生权利冲突时,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应优先给予保护是一般原则,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原《工程价款优先权批复》等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在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对所购商品房享有的权益可以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保护消费者的生存权。2.案外人主张其交纳物业费即说明合法占有案涉房屋,但房屋的合法占有应以实际控制为基本标准,而非以是否交纳物业费为唯一考量因素,且除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外,并无实际交费的凭据,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


·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以及付清房款,能否排除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1.房...


·按份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按份共有房屋案件,依法有两种案由可供选择: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和按份共有纠纷。如果选择前者,那么,法官会要求双方提供财产凭证等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分割,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等方式;如果选择后者,诉讼请求的书写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一般的人会忽略“分割”而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半...


·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
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落户的政策尚无变化,南京目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应当由集体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


·案外人缴纳物业费能否证明合法占有房屋
      1.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与购房人发生权利冲突时,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应优先给予保护是一般原则,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原《工程价款优先权批复》等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在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对所购商品房享有的权益可以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保护消费者的...


·房屋土地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产权即俗称的“大产权”。以海淀区为例,此...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


·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自其建造完成之日即完成物权设立
      依照《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设立的生效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房屋所使用土地为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依照《物权法》第153条、第155条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宅基地上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应自该事实行为...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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