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个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常会遇到资产的增多或者是减少的问题,当然如果在公司资本减少的时候不能及时的抑制资本的减少,那么可能会出现随着公司资本的减少,而部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制度,那么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资本维持制度

即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因为在公司成立时,公司资本即代表公司的实有财产,但在公司营运过程中,其实有财产会由于公司的盈利或亏损而高于或低于公司的资本,即使公司成立后未开展活动,也会因时过境迁,财产无形贬损而使资本的实际财产价值低于其原有的价值,从而使公司无法按资本总额所表示的范围承担财产责任。资本维持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资本的实质减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资本不变制度

即公司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未经股东大会修改章程,公司资本不得随意增减。其目的在于防止公司总额的减少导致公司责任范围的缩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股份转让限制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可以依法自由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各国公司法几乎都规定,除法律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外,公司章程一般不得禁止股份的转让。但股份的自由转让不是绝对的。为了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通常要对股份的转让作必要的限制。

四、对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

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确定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内容和领域,是公司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依据,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目的在于保护同公司进行交易的债权人的利益,使其知悉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知悉公司有权从事哪些交易。欧共体1968年关于公司法的第一号指令中的规定,凡经公司董事会所决定的交易,对于与该公司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来说,均应视为在该公司的行为能力范围内的交易 。

五、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是指公司将其重大事项公之于众,让社会公众了解其资信状况、责任性质、营业现状及前景等,使相对人在与之交易时对其有比较充分的了解,以减少盲目性,增加交易的安全性的一种制度。其内容主要有:登记注册事项公开制度。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均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在我国债权人的保护可以通过非常多的方面来实现,同时如果债权人在发现公司有存在一些越权的行为的时候,还可以加以制止或限制,而且当出现特定的情况的时候,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资本的运作。




·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对于高利贷行业并不清楚,选择高利贷借款,而且往往高利贷会要求你打双倍欠条,这个是如果打了双倍借条应该怎么来进行还款了,那么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拿回另一半的钱。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由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申请人在纠纷发生前就与债务人认识,甚至与债务人有过长期的民事交往与合作,他们或多或少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因此完全有能力向法院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另一些申请人虽然在发生纠纷前...


·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个人之间进行借款是比较常见的,但由于往往都是熟人之间进行借贷,因此也就比较随意,不签借条、签订简单借条的情况比较多,而一旦发生纠纷,可能就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影响。此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不过要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下文中我们为...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


·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协议也有效。实践中,为了避免风险,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但并不是签订了借款协议就高枕无忧了,因为只有有效的借款协议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数额大、到期无条件支付本息。通过设置“应付债券”科目,以及“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


·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现在不用写欠条的双方都是亲朋好友,也就是熟人,但也很容易出现不还钱的现象,碍于是熟人和没有欠条不好意思去要求对方还钱,那么没有欠条怎么还钱?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1、如果有欠钱事实,那你可以直接去催还欠款...


·非法集资和借贷区别是什么?
      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不少老百姓都上当受骗过。而借贷是比较常见的金融行为,企业或者个人,因为资金需求,经常要对外借款,判断一个借贷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要从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看。那么,非法集资和借贷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非法集资和借贷区别是什么?...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误区? 一、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 虽然网贷没还后果严重,但普遍人认为,只要产生一次贷款,那么以后就再也无法贷到款了。其实,贷款没还虽然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并不是只有一次,自己从此以后就会被打入冷宫。通常银行会有一定的宽容度,即我们常说的“连三...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简单说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贷款,委托第三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这种贷款方式,商业银行不需要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只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贷款业务就可以了。那么,目前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网站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往下阅...


·离婚时关于债务约定能不能对抗债权人
      离婚时关于债务约定能不能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