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探视权的规定1、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3、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我国《民法典》对探视权的相关详细规定,是建立在保障单亲家庭孩子健康平安成长的基础上的,一切为了祖国的未来。离婚双方当事人就是解除了婚姻关系,还有无法解除的血缘关系,父子天性和母子天性。因此,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努力给孩子一个健康和睦的成长环境,才是对孩子最大的帮助和爱护。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的案件在最近一段时间是越来越多,对于大多数的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最不放心的就是孩子的问题,因此都会积极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没有抚养权的就只能探望孩子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了探视孩子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男孩...


·一、婚姻法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婚姻法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大部分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将共同的财产与子女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如果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就会需要起诉离婚,由法院对财产进行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


·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一、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


·对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之后子女跟随其中一方进行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费。但现实中有的人本该支付抚养费却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遇到这种对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应...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有参考依据吗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有参考依据吗 一、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有参考依据吗? 离婚协议的补偿金没有明确的参考依据,婚姻法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一、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给予赔偿情况包括什么
      离婚给予赔偿情况包括什么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
      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 一、夫妻未婚生育怎样写抚养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 ; 现因现...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少判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少判财产吗?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离婚财产争夺过程中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这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个原则。无过错方提供有过错一方有过错的证据材料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结合相关材料进行判决,如果情况属实法院将会判决更多部分的财产给无过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