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信用卡本来是方便您消费和缓解资金压力的,但是总有一些朋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为了打击这种犯罪行为,确立了2017年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对于达到标准的事坚决立案审理,还会量刑宣判的。规范使用信用卡是市场秩序的需要,打击信用卡诈骗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需要,下面,我们就介绍具体的量刑标准。

一、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信用卡诈骗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信用卡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个人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单位同样也是可以构成该罪的,而对个人与对单位的处罚显然还是有所不同的。

诈骗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同时也是绝不姑息的。打击信用卡诈骗行为,确保信用卡市场秩序不混乱,保障您的用卡安全。您有遇到或者遭遇诈骗的,可以报警处理,有关部门也会积极的为您挽回损失。但是我们要提醒您要杜绝一切不合理的用卡行为,保障自己信用卡的安全。


·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因为民事诉讼而被起诉,他可能会选择其他的形式来为自己辩护,那么我们今天来讲述一下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根据有关的规定,自认认罪,其实就是指当事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一些罪行。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


·酌定量刑情节考察有哪几种?
      酌定量刑情节考察有哪几种?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


·网络诈骗罪的判多少
      网络诈骗罪的判多少年?一、网络诈骗罪的判多少年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宗教的信仰,任何人和执法机关都没有权利进行干涉或者剥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对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整理详细的资料。对于这一法律常识,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刑事申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申诉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申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申诉适应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也适用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救济。主要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


·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一、被判无期徒刑能判缓刑吗 无期徒刑不能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能判缓。 无期的意思就是“没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根据我国刑...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根据《民法典》(.1.1生效)的相关知识,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法律对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作为参照。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是什么 基本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 ? ? 医药治...


·刑九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如何处罚?
      刑九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如何处罚? 一、刑九故意伤害被绑架人如何处罚? 刑九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处罚方式是按照绑架罪来从重进行处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几年?
      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


·刑诉移送管辖的主体怎样办理的
      一、刑诉移送管辖的主体怎样办理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


·刑事侦查终结行政处罚可以执行吗?
      目前的这个刑事侦查终结 行政处罚,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的下一个程序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可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作出补充侦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不予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