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多久判决生效,判决需要多少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民事纠纷在当前社会是比较常见的,想要解决离婚民事纠纷的话我们可以直接使用协商的方式,但是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话,那就只有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在司法途径判决后,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生效。那离婚官司多久判决生效呢?跟着我们一起看看。
一、离婚官司多久判决生效?
一般来说都是在判决后立即生效,如果有特殊条例和特殊内容的话除外,具体判决中会有明确回答。
二、离婚官司判决时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一般来说官司的判决都是立刻生效的,除非说在判定时内容有特殊的时间规定,或者说官司内容属于特殊的生效时期的。当然,离婚纠纷官司一般都是立即生效的,所以离婚官司多久判决生效的问题是我们不用去关心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



·最新的婚嫁假期政策规定多少天?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冲破重重阻碍选择结婚,而新婚夫妇们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结婚时的婚嫁假期规定多少天,婚假规定基本上有什么,很多人在法律这一方面的知识还是比较匮乏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嫁假期政策规定多少天?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


·一、离婚纠纷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纠纷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财产的处理一般由男女双方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


·检察院批捕要家属签字吗
      一、检察院批捕要家属签字吗?不需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但需要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详细内容各位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一、离婚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有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对于离婚很多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特别的关注,而且有些时候还需要对分割的财产进行公正,以防发生变故。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公证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


·一、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必须要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当然,实践中,因各种原因,在离婚协议中不予约定或者一方隐匿等情形而没有分割也是存在的。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如果确实在离婚协议中...


·自己的家人可以做证人吗
      自己的家人可以做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具体有下列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具体有下列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