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协商不成要怎么样起诉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社会的发展,闪婚闪离的现象越来越多,这主要和我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越来越浮躁有关系。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在协商好的情况下只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但离婚往往牵扯到财产、抚养权的划分,有分歧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了。我们很少和法院打交道,那么,要怎么样起诉离婚呢?今天,我们来为您解答。

起诉离婚的步骤

(一)确认合法婚姻存在

具体讲,就是在起诉离婚时:

第一,有结婚证。

第二,不存在重婚行为。

(二)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比较繁杂,最好去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劳教或监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准备诉讼材料

1、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2、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

3、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四)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 五)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原告发送《缴费通知书》


(有的法院还有《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立案工作即告完成。

一般来讲,自立案之日起1-2周内,案件会由立案庭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

(六)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会在1-2周内要求被告来领取传票应诉

在被告领取传票后,办案法官可能会要求原被告双方来法院进行一次庭前调解。这次调解一般没有记录,只是口头询问双方的态度意见。如果双方愿意调解,法官可能会要求原告撤诉或者按照双方的要求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如果无法调解,法官一般会在1-3周内安排开庭(这个时间只是一般情况,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即使再迟些,也是合法的)。

开庭至少3日前,法官会通知双方来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七)开庭时,原告被告须携带全部诉讼材料,并携带证据原件

开庭的程序一般是:

1、书记员查验出庭人员身份;

2、法官宣布法庭纪律(未经许可不准发言,关闭手机,等等);

3、法官依次询问原告、被告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4、原告读诉状;

5、被告读答辩状;

6、法官依次询问原、被告是否愿意调解(如都愿意调解并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同上面的第七步;如无法调解,则继续下面的步骤);

7、原告出示证据并质证;

8、被告出示证据并质证;

9、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1、原被告依次发表最后辩论意见;

12、法官宣布休庭,诉讼参加人检查庭审笔录,如无误,即签字确认(一般来讲,当事人每页都签字,并在最后一页签署时间。代理人只需在最后一页签字并签署时间)。

(八)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九)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领取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当事人签收裁判文书。对于可以上诉的裁判文书,要注意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裁判文书会在最后一页写明上诉期,裁定是10日,判决是15日)。

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在您决定起诉离婚时,首先要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其次,要清楚自己所在的辖区,找到对应的法院,超出自己辖区的案件,法院不予审理。最后,您需要准备好诉讼所需的资料,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有一套完整的审理流程,您只需要跟着流程进行即可。


·杀前妻自首会判死刑吗
      不一定。故意杀人罪本身罪名就有多个量刑标准,并不一定判处死刑。同时自首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并不是“应当”从轻减轻的条件 ,因此 ,故意杀人罪自首,但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也有可能判处死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


·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不过在司法的判决后一般都不会在纠结这些问题,可能还会由于抚养者条件不错所以就不需要另一方提供抚养费的情况,但是由于后续的改变,可能又会有所变数,所以这些问题使我们需要注意的。那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到底有没有用呢? 真实案例离婚自动放弃抚养...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办法,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相信是不会走离婚这条道路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因为本身有孩子离婚的话,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家庭,那么对孩子的成长学习都是有影响的。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


·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有些家庭的情况比较特殊,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虽然对孩子抚养权作出了处理,但此时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其实比较困难,毕竟自己的收入也很低,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评估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评估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评估规定是是需要找专业的价格评估机构,对于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资产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


·夫妻离婚争女儿抚养权的权利有吗?
      夫妻离婚争女儿抚养权的权利有吗?是有的;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


·婚姻本来应该是一个让大家都觉得开心的事情
      婚姻本来应该是一个让您都觉得开心的事情,特别是嫁给了军人,毕竟军人对于我们而言,他们是我们的家园守护者,他们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能和他们有一段美好的姻缘让很多人对其充满向往。但是,结婚不是过家家,我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走向决裂,那么如果走到这一步,男方是军人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有...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在离婚诉讼中掌握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非常重要,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根据当事人列举的证据,从有利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