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机动车行走在路上的时候,会发生一些紧急情况,比如说机动车牌照的丢失等,当机动车牌照丢失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便是,咨询相关的机构,了解相应的机动车牌照补办的情况,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补办程序:
《行驶证、牌照、登记证书遗失补办行》1、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登记表》;2、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号牌或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补登记证书);3、检测站核对车辆;4、到电教室办理遗失公告;5、补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办理委托代理人申请.6、驾驶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7、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8、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带好车辆登记簿,行驶证,身份证,60元钱,到金城湾车管所1号窗办理即可,大约一周左右。
二、注意事项: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的第二代身份证,开着需补办行驶证的汽车,去无锡车管所给汽车拍照,填表,缴费60元,办理补办行驶证手续。如果车主不是无锡户籍的本地人,再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以上办理指南只针对车辆上牌登记地是无锡的机动车(车牌是苏B打头的)。如果是无锡下瞎的县级市宜兴市,江阴市登记注册上牌的机动车,请去下瞎的县级市车管所办理,流程相同,费用一致。1、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不得申请补发。各地的机动车牌照的补偿程序和注意事项基本上都是一致的,但是对于一些问题的收费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而无锡机动车牌照补办的话,是需要到相应的车管所进行汽车的牌照等,然后收取大概60元的工本费用,当然如果车主不是本地人的话,还需要有相应的暂住证才行。



·交通事故中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
      交通事故中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 一、工伤中死亡抚恤金是不是遗产? 抚恤金不是遗产,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 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理赔亲属误工费可以申请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该怎么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


·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作出裁判的根据。交通事故纠纷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依然属于民事案件。那么,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案件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证明、对方驾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病历、病案、诊断书、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费发票等。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一...


·一、没有交公积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交公积金可以随时辞职吗? 单位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项目的,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的频发不光是车辆的增加所导致的
      交通事故的频发不光是车辆的增加所导致的,有些车辆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再加上现在车辆的增多,停车位很难找到,所以造成了到处都有汽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虽然都知道交警看到会被罚款,但是所有的人都抱着侥幸心里,所有乱停乱放的情况也没有太多的改善。还要有一些不文明驾驶的行为,因此导致了许多...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


·全车盗抢险赔付条件有哪些
      车辆商业保险当中有一种是盗抢险,毕竟车辆的价值也很大,如今盗窃车辆的情况也还算比较多。有些人在购买新车之后,就会给自己的爱车上一个盗抢险,一旦车辆被盗,至少可以转移部分的风险。但要想获得赔付首先肯定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全车盗抢险赔付条件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全...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