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大家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您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有些人不顾生命还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誉。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的事实,使得有些人的名誉遭受侵害。那么有人就会纳闷,什么是公开侮辱诽谤罪呢?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公开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相信您对于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这方面的知识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公开侮辱诽谤他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一种侵害。所以我们建议您,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有名誉受到侵害的时候,您应该及时的去专门的法律机构寻求帮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名誉利益等。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而此时确定了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了。那父母离婚后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呢?而父母支付抚养费又应该到什么时候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抚养费是多少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


·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同时也是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那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呢?对于此,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为什么中国禁止近亲结婚 血缘近的男女结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


·重婚罪起诉书格式范文
      重婚罪起诉书格式范文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 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 于 年 月 日结婚, 年 月 日生一子 。初...


·和已婚妇女住在一起算不算重婚罪?
      一、和已婚妇女住在一起算不算重婚罪? 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重婚罪有两种情况,是本人无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名副其实的重婚,对本人来说并不构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在我国,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都应该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离婚诉讼也不例外。夫妻中的一方在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会要求交付相应的费用。但此时仅仅是垫付,那最终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需要负担多少费用? 离婚诉讼中,...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说白了就是我们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在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而诉讼过程中自然需要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说的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那要是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酒店提供的是服务性行为,以向旅客提供与收费相应的住宿环境和服务,来获取旅客付出的报酬。酒店与旅客之间的关系符合《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该条规定,酒店和刘某之间是合...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程序是怎样的?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若是想要起诉需要遵守拟定离婚协议书→法院受理离婚请求→调解→开庭审理→宣判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