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要是被单位除名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单位将其开除了,换言之也就是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有的时候,可能单位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将劳动者除名,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介绍这个问题。

一、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
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除名是指用人单位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具体条件如下:
一是职工经常旷工无正当理由;
二是批评教育无效;
三是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应当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积累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但应对符合除名条件的职工及时进行处理。须注意的是,上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用人单位除名职工时应注意什么?
除名处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唯一条件,便是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
2、劳动合同制工人因无故旷工超过法定期限被企业除名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的劳动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也就是要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
4、单位按程序作出的“除名”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送达给相对人。
我们需要看清一个情况,那就是要是允许用人单位将员工随意除名的话,势必会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因此,在法律方面才会对员工随意被除名做出了相应的限制,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单位才能将员工除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家,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目前工资收入成为了一个家庭的中流砥柱,体现了一个家庭能够获得的可支配收入。根据不同的付酬因素和不同岗位的特点,产生了五种基本薪酬模式。那么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 绩效工资的...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只同其签署入职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入职协议上面也规定了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地点等因素,有些员工就以为等同于合同,其实这是不对的。那么只签了入职没签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劳动者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3、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4、建筑业...


·在我国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当中最重要的凭证,公司在拟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除了要符合公司的章程以外,也必须要遵循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而且员工在签订的时候,最好也具体的阅读一下合同当中的相关条款问题。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可能公司的相关人员也比较担心在我国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备...


·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
      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有时候人们会对相关鉴定结果不认同,这就要对结果进行申诉。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工伤鉴定的申诉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


·家属工伤死亡有什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小心,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但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此时家属工伤死亡的有什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的赔偿有丧葬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


·提出申报工伤需要哪些资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一、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是可以的,但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


·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指端植皮术后; 3、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二、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