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众所周知,工程承包是主办方与承办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项目,牵扯到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这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代表了双方的利益,那么架子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文,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外架及楼层内所有脚手架材料,包括场内各种防护设施搭拆(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片、钢丝绳、工字钢、油漆、绳扣等与本项工程相关的一切材料)。承包方进场的材料遗漏及盗窃失窃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二、承包内容

1、 地下室部位所有外板墙架搭拆、临时围护、地下室门洞封闭及围护。

2、 地上联排别墅及高层部分,外架搭拆,临边洞口围护,楼梯扶手及楼梯顶层的脚手架,电梯井的内外防护,工字钢(自带)安装及拆除。穿墙门洞模板配制安装应伸出墙面5cm。

3、 外脚手片绑扎、钢管、踢脚板、防护板的油漆、铁丝、挑架槽钢的安装、各种拉接点的安装预埋及钢丝绳的调紧,外架拆除前临时拉接的安装与拆除。外脚手架全数钢管刷油漆,挑网按规范要求。

4、场内和工程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通道及通道口、各种机械、配电房、箱的防护棚,各楼层及地下室维护边防护栏杆,楼梯栏杆扶手的搭拆,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加固,电梯井、管道井的隔离层,安全门装拆,预留洞口的封拆。(钢管油漆、隔离层、挑网都要符合规范)

5、 工作面:人货两用电梯的卸料平台及联排别墅的卸料平台,塔吊通道,临时材料堆放架。

6、 外脚手架防护设施和室内二结构,主体结构施工期内材料堆放整齐及外脚手架的清理工作,钢管扣件及本工种范围内所有装卸车工作。

7、本工程中包括以上未说明到的有关外架与防护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三、结算付款方式:

1、 按浙江省2010年预算定额规定的建筑面积法进行测定,地下室每平方米35元,地上联排别墅每平方米46元(工期为±0.00开始到外架完全拆除8个月计算),地上高层每平方米62元(工期为±0.00开始到外架完全拆除17个月计算±3个月)。

2、 付款方式:±0.00以下及各种防护设施搭设的的费用作为乙方自愿垫资,以后每完成十一层付工程量的50%结算款,主体完成后付总价的7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90天内付清(含税价)。质量达到宁波北仑区标化,如不达标扣单价以2元/平方米处罚。

3、 乙方需切实将发工资发放到职工,并安排解决职工的生活费,如出现每次结算款不够发放职工工资时则由乙方自行解决职工工资。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的工程项目都需要签订承包合同协议书,以确保以后双方发生纠纷可以有所依据,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发包方与承办方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也是一种工程项目,需要签订协议书,具体的步骤文章中已经给出了。




·工伤鉴定赔偿后工伤复发怎么办?
      复发后,由工伤基金承担治疗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基金的话,那么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


·企业倒闭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倒闭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的区别
      关于保密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有如下规定“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明确的范围。 一、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


·公司签3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很多初次步入职场的年轻人,为了避免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可以在前期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说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也有些合同的内容就是不合理的。一般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合同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比如说合同中约定的有效期是3年。那么,公司签3年的劳动...


·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的心智往往不太成熟,所以,国家规定,相关的用人单位是可以雇佣童工的。关于这一点,我国的相关法规是有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是会受到处罚的啊。那么,使用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进行介绍。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此时间仅仅提供劳动者...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什么? 水利工程是非常重要不可缺少的,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大大的降低了人们在自然灾害到来的时候所受到的损失,是我们的好帮手,我们能够对于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对我们的损失做到一定的补救措施,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资料也非常的重要。 一.水利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一个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保密协议是否有效的。如果是从事保密性、技术性比较强的...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军属吗
      不是的,军人家属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其他的劳动者一样,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杭州退休工人高温费是否可以领取到?
      杭州退休工人高温费是否可以领取到? 因为退休职工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讲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环境下工作的,给予的岗位津贴。退休职工在家休养,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不能享受高温津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