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证明文件之外,更是处理其他事物比如房产证的办理、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等事务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上证件是不可能办理下来的。所以,企业或个人在拿到土地使用证之后,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详情参考下文。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由土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办理。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土地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都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现在一般各地政府都设立了政务中心,各部门集中办理行政审查事务,您可以直接到政务中心对应的窗口办理。并且,办理窗口都会有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的要求提示,您认真遵守就可以了。


·上海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可以确保不动产的完整性,真实的体现出我们的房地产的价值,保证房子在转让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及意义很重大,那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襄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您可以仔细阅读参考一下。 一、襄阳土地使...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遇到的纠纷。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直接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国家根据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土地,需要征收土地,并且根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征收、补偿等一系列行为。我国的土地征收标准会根据一些因素进行调整。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一、征地补...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


·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有哪些?
      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有哪些?吉林省长春市的居民们,应该都会比较关心市征地补偿各方面的问题吧。而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含土地补偿、青苗和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补助费这个三大块。有关于这些问题中各细节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分析学习一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在农村,当土地使用物基发生变更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很多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具体的资料,下面将为您进行介绍,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成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 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入股涉税有哪些税?
      土地使用权入股涉税有哪些税? 土地使用权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自行处置手上的土地使用权的,比如转卖、出租都可以;那么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当作资金进行投融资呢?答案是可以的,只是需要依法缴纳相关税费。那么,土地使用权入股涉税有哪些税?详情参考下文。...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一、定金 全部房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 优点:几乎没有,适合于资金比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买房人。 缺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所有对交易安全的希望将全部寄托在出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